一、最低生活保障。截至2021年9月底,全市共保障城乡低保对象27799户、37470人,其中:城市20186户、25936人,农村7613户、11534人;补助水平城市达到月人均530.21元,农村达到月人均305.04元;整体支出元,其中:城市支出13751715.26元,农村支出3518386.52元。
二、特困供养。截至2021年9月底,全市共保障城乡特困供养对象2832户、2866人,其中:城市特困551人,农村特困3215人;补助水平城市达到月人均1419.66元,农村达到月人均720.98元;整体支出2451302元,其中:城市支出782234元,农村支出1669068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