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要闻

  • 吉林市民政局关于开展市本级社会组织2023年度检查工作的通知
  • 信息来源:市民政局社会组织管理局     时间:2024-03-26 09:36

各业务主管单位、各市本级社会组织:

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等有关规定,市民政局将开展市本级社会组织2023年度检查(以下简称年检)工作。请各相关市本级社会组织对照有关要求(见附件1),真实、准确、完整的填报年检材料,及时提交业务主管单位初审,并于5月31日前将业务主管单位出具初审意见的年检纸质材料报送市民政局社会组织管理局(直接登记的社会组织和脱钩后的行业协会商会没有业务主管单位初审环节)。对逾期未报送年检纸质材料的社会组织,市民政局社会组织管理局不再接收材料,按照未参加年检处理。请各业务主管单位及时通知并指导、督促所主管的市本级社会组织按规定要求、期限填报年检材料,对材料内容进行认真审查,出具初审结论。

为提高年检工作实效,我局将结合年检材料报送情况,按照5%比例对市本级社会组织进行“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结合抽查情况,综合研究确定年检结论。对虚假填报和未按期报送年检材料的,我局将依法依规予以处理。

年检书面材料受理地址:吉林市民政局社会组织管理局(吉林市政府5号楼201室)

社会团体年检联系人:李婧琦 电话:62022199

民办非企业单位年检联系人:刘鑫 电话:62022199

 

附件:1.市本级社会组织2023年度检查事项须知

2.社会组织年检年报系统注册及填报指南

3.2023年度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工作报告

书填报指南

         

 

 

   吉林市民政局       

                                     2024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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