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1月社会救助开展情况如下:
一、最低生活保障。
截至2022年11月,全市共保障城乡低保对象 26623 户、35717 人,其中:城市 18904户、 24025人,农村 7719户、11692人;补助水平城市达到月人均 735.36元,农村达到月人均431.42元;当月支出资金22711226.32 元,其中:城市支出 17667027.72元,农村支出 5044198.6元。1-11月累计支出258,447,999.12元,其中:城市支出202727064.68元,农村支出55720934.44元。
二、特困供养。
截至2022年11月,全市共保障城乡特困供养对象2888户、2920人,其中:城市 610户,城市 613人,农村 2278户,农村 2307人;补助水平城市达到月人均1513.73元,农村达到月人均 826.62元;当月支出资金2834926元,其中:城市支出 927918.5元,农村支出 1907007.5元。1-11月累计支出29395236.18元,其中:城市支出9672089.43元,农村支出19723146.75元。
三、临时救助。
2022年1-10月,全市临时救助共救助1563户、1563人;户次均救助水平723.93元,人次均救助水平723.93元;当月支出资金 178200 元,1-10月累计支出1131500元。
社会救助处(局)
2022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