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2月社会救助开展情况如下:
一、最低生活保障。全市共保障城乡低保对象 25,560户、34,203人,其中:城市 17,531户、 21,938人,农村 8,029户、12,265人;当月支出资金21,661,910.51元,其中:城市支出 16,463,891.45 元,农村支出 5,198,019.06元。1-11月累计支出266,428,247.85元,其中:城市支出204,899,308.36元,农村支出61,528,939.49元。
二、特困供养。全市共保障城乡特困供养对象3,237户、 3,255人,其中:城市 747户,城市 749人,农村 2,490户,农村 2,506人;当月支出资金3,154,159.25元,其中:城市支出 1,082,611.75元,农村支出 2,071,547.50元。1-11月累计支出35,908,715.22元,其中:城市支出 12,101,968.95元,农村支出23,806,746.27元。
三、临时救助。全市共保障城乡临时救助对象 124人;其中城市 108人;农村16人;当月支出 89,700.00元,其中:城市支出75,000.00元,农村支出 14,700.00元。1-11月累计支出2,346,700元,其中:城市支出2,119,800元,农村支出226,900元;1-11月累计救助3,116户、3,116人。户次均救助水平754.34元,人次均救助水平754.34元。
社会救助处(局)
2023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