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最低生活保障。全市共保障城乡低保对象24,566户、32,735人,其中:城市15,741户、19,397人,农村8,825户、13,338人;当月支出资金24,414,963.38元,其中:城市支出17,850,101.09元,农村支出6,564,862.29元。截至9月份累计支出资金205,439,477.83元,其中:城市支出149,056,419.42元,农村支出56,383,058.41元。
二、特困供养。全市共保障城乡特困供养对象3,803户、3,816人,其中:城市997户、999人,农村2,806户、2,817人;当月支出资金4,422,189.75元,其中:城市支出1,503,410.25元,农村支出2,918,779.5元。截至9月份累计支出资金32,672.314.45元,其中:城市支出10,840,486.95元,农村支出21,831,827.50元。
三、临时救助。全市共保障城乡临时救助对象239人,其中城市185人,农村54人;当月支出217,020.00元,其中:城市支出164,920.00元,农村支出52,100.00元。2025年1-8月,全市累计共保障城乡临时救助对象1818户、1826人,其中:城市1420户、1420人;农村398户、406人;1-8月累计支出1,420,080.00元,其中:城市支出1,100,740.00元,农村支出319,340.00元。户次均救助水平781.12元,人次均救助水平777.69元。
社会救助处(局) 2025年9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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