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最低生活保障。全市共保障城乡低保对象24,616户、32,873人,其中:城市15,701户、19,378人,农村8,915户、13,495人;当月支出资金24,073,490.08元,其中:城市支出17,603,274.76元,农村支出6,470,215.32元。截至10月份累计支出资金229,512,967.91元,其中:城市支出166,659,694.18元,农村支出62,853,273.73元。
二、特困供养。全市共保障城乡特困供养对象3,827户、3,840人,其中:城市1,023户、1,025人,农村2,804户、2,815人;当月支出资金4,454,891.75元,其中:城市支出1,537,722.75元,农村支出2,917,169.00元。截至10月份累计支出资金37,127,206.20元,其中:城市支出12,378,209.70元,农村支出24,748,996.50元。
三、临时救助。全市共保障城乡临时救助对象203人,其中城市147人,农村56人;当月支出169,400.00元,其中:城市支出121,740.00元,农村支出47,660.00元。2025年1-9月,全市累计共保障城乡临时救助对象2021户、2029人,其中:城市1562户、1562人;农村459户、467人;1-9月累计支出1,589,480.00元,其中:城市支出1,217,560.00元,农村支出371,920.00元。户次均救助水平783.38元,人次均救助水平783.38元。
社会救助处(局) 2025年9月29日
编辑:周佳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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