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最低生活保障。全市共保障城乡低保对象24,584户、32,836人,其中:城市15,657户、19,326人,农村8,927户、13,510人;当月支出资金24,027,493.34元,其中:城市支出17,554,905.63元,农村支出6,472,587.71元。截至11月份累计支出资金253,540,461.25元,其中:城市支出184,214,599.81元,农村支出69,325,861.44元。
二、特困供养。全市共保障城乡特困供养对象3,846户、3,859人,其中:城市1,031户、1,033人,农村2,815户、2,826人;当月支出资金4,477,899.15元,其中:城市支出1,550,916.75元,农村支出2,926,982.40元。截至11月份累计支出资金41,605,105.35元,其中:城市支出13,929,126.45元,农村支出27,675,978.90元。
三、临时救助。全市共保障城乡临时救助对象138人,其中城市117人,农村21人;当月支出120,800.00元,其中:城市支出102,060.00元,农村支出18,740.00元。2025年1-10月,全市累计共保障城乡临时救助对象2155户、2167人,其中:城市1672户、1676人;农村483户、491人;1-10月累计支出1,710,280.00元,其中:城市支出1,317,540.00元,农村支出392,740.00元。户次均救助水平793.63元,人次均救助水平789.23元。
社会救助处(局) 2025年11月4日
编辑:周佳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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