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最低生活保障。全市共保障城乡低保对象24,754户、33,102人,其中:城市15,491户、19,097人,农村9,263户、14,005人;当月支出资金24,073,227.32元,其中:城市支出17,397,178.15元,农村支出6,676,049.17元。截至5月份累计支出资金120,225,300.04元,其中:城市支出87,226,546.79元,农村支出32,998,753.25元。
二、特困供养。全市共保障城乡特困供养对象4,080户、4,092人,其中:城市1,109户、1,111人,农村2,971户、2,981人;当月支出资金4,746,172.00元,其中:城市支出1,667,102.25元,农村支出3,079,069.75元。截至5月份累计支出资金23,227,825.71元,其中:城市支出8,109,620.71元,农村支出15,118,205.00元。
三、临时救助。全市共保障城乡临时救助对象257人,其中城市204人,农村53人;当月支出233,580.00元,其中:城市支出182,540.00元,农村支出51,040.00元。2026年1-4月,全市累计共保障城乡临时救助对象735户、747人,其中:城市586户、587人;农村149户、160人;1-4月累计支出670,720.00元,其中:城市支出524,300.00元,农村支出146,420.00元。户次均救助水平912.54元,人次均救助水平897.88元。
社会救助处(局) 2026年5月22日
编辑:周佳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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