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级社会组织业务主管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
根据民政部《社会组织评估管理办法》(民政部令第39号)和《吉林市民政局关于开展2023年度市本级社会组织评估工作的通知》相关要求,经过社会组织自评申报、评估委员会实地评审,评定出5A级社会组织3家,4A级社会组织2家。现将评估等级通报如下(排名不分先后):
一、5A级社会组织(3家)
吉林市慈善总会
吉林市医疗志愿者协会
吉林市青年企业家协会
二、4A级社会组织(2家)
吉林市第一中学教育发展促进会
吉林市福建商会
希望获得以上评估等级的社会组织珍惜荣誉,再接再厉,进一步加强规范化和公信力建设,充分发挥表率示范作用,更好地引领我市社会组织健康发展,为社会和谐做出更大的贡献。
吉林市民政局
2023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