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公开
各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经开区管委会: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2020年度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明确如下:
城区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每人每月550元,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每人每年4140元;城区城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为每人每月715元,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为每人每年5200元;城乡完全自理、半失能和失能特困人员照料护理标准每人每月分别按照168元、420元和672元确定。
上述标准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