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吉林省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认定管理办法》《吉林市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管理办法》规定,经过申报、推荐、网上审阅和专家实地考察等程序,市科技局党组会研究决定,认定大仝众创空间、吉林市东来众创空间为2021年吉林市众创空间。
特此通知。
吉林市科学技术局
2021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