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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市科技局等5部门印发关于促进吉林市文化和科技深度融合发展的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1-01-26 14:49

吉市科技联〔202010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科技部、中央宣传部等六部门《关于促进文化和科技深度融合的指导意见》(国科发高〔2019280号)有关精神,进一步落实吉林省科技厅、中共吉林省委宣传部等六部门《吉林省促进文化和科技深度融合落实方案》(吉科发高〔2020128号)的有关任务,着力促进吉林市文化和科技深度融合,促进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更好更快发展,市科技局、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市财政局、市文广旅局共同研究制定了《关于促进吉林市文化和科技深度融合发展的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关于促进吉林市文化和科技深度融合发展的实施方案 

 

                                                                                         吉林市科学技术局            中共吉林市委宣传部       

                                                                         吉林市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        吉林市财政局 

                          吉林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2020116


附件:

 

关于促进吉林市文化和科技深度融合发展的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科技部、中央宣传部等六部门《关于促进文化和科技深度融合的指导意见》(国科发高〔2019280号)有关精神,进一步落实吉林省科技厅、中共吉林省委宣传部等六部门《吉林省促进文化和科技深度融合落实方案》(吉科发高〔2020128号)的有关任务,着力促进吉林市文化和科技深度融合,促进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更好更快发展,结合我市科技、文化工作实际,市科技局、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市财政局、市文广旅局共同研究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抢抓数字经济等机遇,发挥吉林市科技创新优势,着力促进文化和科技深度融合,稳步推进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更好更快发展,努力将文化和科技深度融合打造成为吉林市加快实现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的有力支撑。

二、重点任务

(一)加强文化领域共性关键技术研发。

将文化产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纳入市科技创新发展计划支持范围,重点支持动漫制作等文化领域的科研攻关及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围绕文化领域对科技的重大需求,积极组织推荐域内文化企业、驻吉高校和科研机构承担国家、省、市各类科技创新发展计划项目,助力文化企业开展文化创作、生产、传播和消费等关键核心技术研发及成果转化。(责任部门:市科技局、市委宣传部、市文广旅局)

(二)完善文化科技创新体系建设。

一是加强文化与科技融合示范基地建设。对标聚集类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等标准,加强培育与引导,着力补齐短板,积极组织我市符合条件的相关单位申报省级单体类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责任部门:市科技局、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市文广旅局)

二是加强文化科技创新载体建设。鼓励引导文化企业增加研发投入,对符合研发投入补助条件的科技型文化企业予以资金补助。加强对文化企业的培训和指导,精选创新重点企业提供精准服务,积极组织企业申报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争取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补助等相关政策扶持,重点推动文化企业不断发展壮大。(责任部门:市科技局)

三是提升文化领域产学研协同创新能力。引导域内有条件的文化企业、驻吉高校、科研机构等创新主体力争加入文化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引导联合开展关键技术研发和创新平台建设,建立以文化科技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组织推荐联合申报国家和省发展计划项目。(责任部门:市科技局)

(三)加快文化科技成果产业化推广。

一是畅通科技成果转化渠道。有针对性地组织文化企业参加相关高端论坛会议,推动文化企业与域内外高端资源开展相关科技交流合作。坚持以需求为导向,引进高端科技资源,促进产业链、创新链融合。(责任部门:市科技局、市委宣传部、市文广旅局)

二是不断完善文化技术交易市场服务体系。依托吉林科创中心等技术交易服务机构,为相关单位提供包括文化和科技融合成果在内的供需对接活动平台,促进文化科技成果转移转化。鼓励引导技术转移机构和人才队伍为文化企业提供科技咨询等专业化精准服务,促进文化企业创新发展。(责任部门:市科技局)

三是培育建设科技企业孵化器。在做大做强现有3个大学科技园的基础上,积极引导支持驻吉高校创办大学科技园,鼓励利用驻吉高校的创新创业资源,支持高校学生和教师,依托自主创新成果创办文化企业。支持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等平台载体建设,加快文化和科技融合创新创业主体孵化速度,促进科技成果转化落地,不断提升文化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规模化发展水平。(责任部门:市科技局、市委宣传部)

(四)促进区域文化大数据体系建设。

一是构建吉林市文化大数据体系。积极参加吉林省文化大数据体系建设,支持文化科技企业对接吉林省文化大数据基础设施的吉林文化专网(大数据分平台),提高对公共文化机构、高校、科研单位和文化生产机构各类文化数据开发利用水平。着力加强文化消费等领域数据分类、采集、分析和应用,推进数据共享,促进区域文化大数据体系建设。(责任部门:市委宣传部、市文广旅局)

二是推进吉林市文化体验园(馆)建设。充分运用文化和科技融合成果,推动实现文化数据资源的在线服务、增值服务。以旅游景区、城市广场等为目标,选1-2个单位进行试点,建设具有一定空间规模的文化体验园,把地域文化、红色文化从博物馆和纪念馆“活化”到文化体验园;以城市购物中心、中小学、幼儿园、公共文化机构、城市社区等为目标,选1-2个单位进行试点,建设技术含量高、传播力强的文化体验馆,使其成为爱国主义教育、文化传播、大众学习鉴赏的重要场所,推动红色文化、传统文化进社区、进校园、进商场。(责任部门:市委宣传部)

三是配合推进国家、省文化数据库建设。按照国家、省统一规划要求,在前期试点基础上,推动我市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完成中华民族文化基因库(含红色基因库)建设,配合做好陈列品、纪念碑(塔)出版物、音视频等高精度数据采集和结构化存储工作,以历史事件、英烈人物、感人故事为线索,对相关数据进行专业化标注、关联,通过吉林市有线电视网络实现与全国文化专网对接,推动吉林市东北抗联等红色文化数据互联共享,提升吉林市红色文化的感染力、传播力、影响力。(责任部门:市委宣传部、市文广旅局)

(五)推动媒体融合向纵深发展。

一是加快江城日报、吉林市广播电视台等网络化改造和技术升级。充分利用新一代信息技术的最新成果,建设“内容+平台+终端”的新型新闻内容生产和传播体系,实现各类媒介资源、生产要素的有效整合,促进新闻信息、技术应用、平台终端、管理手段共融共通,推动媒体深度融合。(责任部门: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市文广旅局)

 二是探索新一代人工智能技术在融媒体上的应用。积极探索人工智能在新闻采集、生产等环节中的应用,逐步实现个性化定制、精准化生产、智能化推送,不断提高舆论引导能力。探索运用5G、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不断创新媒体形态,着力优化媒体制播流程,努力为江城日报、吉林市广播电视台等从传统媒体向新型主流媒体转型升级提供技术支撑。建设“吉林发布”“乌拉圈”等融媒体集群,持续推动县级融媒体中心建设,支持吉林市党媒融媒体中心建设,不断提升主流媒体的传播力、引导力、影响力和公信力。(责任部门: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市文广旅局)

(六)提升文化装备技术水平。

在引导域内文化企业、驻吉高校和科研机构研发、突破共性关键技术的同时,深化与中科院、吉林大学、浙江大学等交流与合作,主动对接中科院、吉林大学、浙江大学等科研机构、高校创新资源,探索引进转化影视制作、智能印刷等先进装备技术成果,提升吉林市文化装备制造水平。(责任部门:市科技局、市委宣传部、市文广旅局)

(七)强化文化标准研制与推广。

引导驻吉高校、科研机构、域内重点文化类企业积极参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制定,积极推进技术专利化和产业标准化,通过积极参与标准的研制与推广促进吉林市文化和科技深度融合。(责任部门:市科技局、市委宣传部、市文广旅局)

(八)不断深化开放合作。

主动对接文化科技融合发展重点城市,积极融入“一带一路”“长吉图”开发开放和长吉一体化等建设,鼓励和引导有条件的文化科技类企业“走出去”,着力加强文化科技交流与合作,加快技术、成果等创新要素资源向吉林市集聚,不断提升文化科技区域创新能力。(责任部门:市科技局、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市文广旅局)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以市科技局、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市财政局、市文广旅局等部门共同推进文化和科技深度融合的组织领导机制和协调推进机制,着力加强部门合作,不断强化关键举措落实与跟踪,共同协调解决有关文化与科技融合的重点难点问题,不断促进吉林市文化和科技深度融合。(责任部门:市科技局、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市财政局、市文广旅局)

(二)强化政策引导。加强文化和科技融合工作的整体研究,把文化和科技融合工作纳入“十四五”发展规划和中长期发展规划。将文化和科技融合技术攻关、成果转化等列入市本级科技创新计划发展指南,加大对文化和科技融合创新发展的持续支持力度,着力谋划和储备文化科技融合项目,提升文化科技创新能力。(责任部门:市科技局、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市财政局、市文广旅局)

(三)发挥金融支撑作用。加大对文化科技企业的金融支持,充分发挥科技风险补偿资金和吉林中科科技成果转化基金作用,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投资文化和科技融合项目,支持文化科技企业科技成果产业化,促进企业创新发展。合理运用贷款贴息、购买服务等形式,支持重点文化科技企业发展。(责任部门:市科技局、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市财政局、市文广旅局)

(四)强化人才保障作用。依托杰出青年人才培养等专项,鼓励引导青年人才开展文化科技创新研究;加大高端人才引进力度,引导文化科技企业与高校共建文化科技人才培养载体平台,培养各类文化科技融合专业人才。(责任部门:市科技局、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市文广旅局) 

(五)营造良好氛围。持续推动“放管服”改革,完善文化科技融合体制机制,广泛开展国家、省、吉林市相关政策宣传,强化对各级各类文化科技融合相关政策的解读,加强对文化和科技创新领域先进典型、成功案例等的宣传,加快形成有利于文化和科技融合发展的良好氛围。(责任部门:市科技局、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市文广旅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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