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废止《吉林市新型研发机构认定管理办法》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6-03-16 11:33
为进一步规范新型研发机构管理工作,衔接省级新型研发机构管理最新要求,优化我市科技创新资源配置,推动新型研发机构高质量发展,经研究,决定废止《吉林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印发〈吉林市新型研发机构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吉市科技规〔2024〕1号)。该文件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停止执行,不再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吉林市科学技术局
2026年3月12日
来源:法规处
编辑:宋芳
初审:付焱麟
复审:史彦男
终审:袁春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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