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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废止《吉林市加强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4-13 13:59

吉林市科学技术局文

 

吉市科技发〔2020〕16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吉林市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办法》(2011年8月23日吉林市人民政府令第221号公布,2016年7月13日吉林市人民政府令第235号第一次修改),市科技局党组研究,决定废止《吉林市加强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工作的意见》(吉市科技发2017〕15号),并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停止执行,不再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吉林市科学技术局        

2020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