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吉林市市级科技创新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7-03 14:23
关于印发《吉林市市级科技创新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吉市财发[2016]85号
各有关单位,各县(市)区财政局、科技局、高新区、经济开发区、中新食品区财政局,高新区、经济开发区、中新食品区科技局:
为加强吉林市市级科技创新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市财政局、市科技局共同制定了《吉林市市级科技创新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吉林市市级科技创新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吉林市财政局 吉林市科技局
2016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