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业务

  • 贷款额度
  • 时间:2026-03-25 15:57

一、业务名称:贷款额度

二、业务品种:贷款

1.贷款额度不得高于借款申请人(含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之和的20倍,账户余额之和不足3万元的按3万元计算。单人缴存公积金家庭,最高贷款额度为70万元;双人缴存公积金家庭,最高贷款额度为90万元。

2.最高贷款额度上浮情形汇总

以下政策不叠加享受,同时符合多项贷款额度支持政策的,以其中最高额度支持政策为准。

序号

符合公积金贷款政策支持情形

最高贷款额度上浮

1

缴存人符合多子女家庭的;

上浮40%

2

缴存人符合吉林省人才分类定级标准的;

上浮30%

3

缴存人毕业两年内的;

4

缴存人购买“好房子”、一星级及以上绿色住宅的;

5

缴存人属于新市民的;

上浮10%

6

缴存人属于青年人的;

7

缴存人属于现役军人的;

8

缴存人购买新建自住住房(限毛坯房)的。


三、注意事项:

1.借款申请人或配偶有尚未结清的信用卡账单、商业性贷款或者担保等债务的,在测算还款能力或最高贷款额度后扣除相应金额。

2.申请公积金贷款,该套住房的首付款提取金额与贷款金额之和小于等于购房总金额(抵押物价值)。

 

如有问题请拨打吉林市住房公积金服务热线12329

 

初审初校:陶玲玉

复审复校:张维

终审终校:朱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