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单位缴存登记
- 发布日期:2024-07-31 08:52
一、业务概括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它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自单位设立之日起30日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城镇单位聘用进城务工人员,单位和职工可缴存住房公积金;城镇个体工商户可申请缴存住房公积金。
二、办理渠道
1、单位所在辖区分中心
2、公积金网上办事大厅
三、办理流程
(一)柜面办理:
1、单位填写《住房公积金单位缴存登记申请表》,打印并盖章;
2、单位经办人持相关要件到单位所在辖区分中心办理。
(二)线上办理:
1、单位填写《住房公积金单位缴存登记申请表》,打印并盖章;
2、登录吉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www.jlgjj.gov.cn)网上办事大厅,点击单位缴存登记,填写内容并上传相关材料后提交公积金审批。
四、办理业务要件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
2、《住房公积金单位缴存登记申请表》;
3、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4、单位经办人身份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