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个人账户启封
- 发布日期:2024-07-31 09:53
一、业务概括
新调入的职工从调入单位发放工资之日起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
二、办理渠道
1、单位所在辖区分中心
2、公积金网上办事大厅
三、办理流程
(一)柜面办理:
1、单位填写《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封存(启封)申请表》,打印并盖章;
2、单位经办人持相关要件到单位所在辖区分中心办理。
(二)线上办理:
登录吉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www.jlgjj.gov.cn)网上办事大厅,点击我要办理——汇缴/补缴——单位清册变更,填写内容并提交后,业务自动办结。
四、办理业务要件
1、柜面办理需提供《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封存(启封)申请表》;
2、网上办事大厅可直接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