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补缴登记
- 发布日期:2024-07-31 10:02
一、业务概括
1、单位少缴或未按期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行为;
2、新参加工作职工或调入职工未及时缴存住房公积金的;
3、单位少缴、逾期缴存、缓缴职工住房公积金的;
4、因缴存基数或缴存比例上调需补缴住房公积金的。
二、办理渠道
(一)单位所在辖区分中心
(二)公积金网上办事大厅
三、办理流程
(一)柜面办理:
1、单位填写《住房公积金职工补缴申请表》,打印并盖章;
2、单位经办人持相关要件到单位所在辖区分中心办理。
(二)线上办理:
1、单位填写《住房公积金职工补缴申请表》,打印并盖章;
2、登录吉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www.jlgjj.gov.cn)网上办事大厅,点击我要办理——汇缴/补缴——补缴登记——确认缴款,填写内容并上传相关材料后提交公积金审批。
四、办理业务要件
1、单位补缴情况说明;
2、《住房公积金职工补缴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