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同城转移
- 发布日期:2024-07-31 10:05
一、业务概括
职工个人账户及其住房公积金在同一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管理的不同单位之间的转移。
二、办理渠道
1、单位所在辖区分中心
2、公积金网上办事大厅
三、办理流程
(一)柜面办理:
1、单位填写《住房公积金同城转移(合并)申请表》,打印并盖章;
2、单位经办人持相关要件到单位所在辖区分中心办理。
(二)线上办理:
登录吉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www.jlgjj.gov.cn)网上办事大厅,点击我要办理——内部转入/内部转出,填写内容并提交后,业务自动办结。
四、办理业务要件
1、柜面办理需提供《住房公积金同城转移(合并)申请表》;
2、网上办事大厅可直接办理。
注:转出单位为职工办理封存手续后,转出单位和转入单位均可为职工办理同城转移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