缴存业务

  • 单位缴存登记
  • 时间:2025-12-29 16:02

一、业务概括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它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自单位设立之日起30日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城镇单位聘用进城务工人员,单位和职工可缴存住房公积金;城镇个体工商户可申请缴存住房公积金。

二、办理渠道

1、全辖通办

2、公积金网上办事大厅

三、办理流程

(一)柜面办理:

1、单位填写《住房公积金单位缴存登记申请表》,打印并盖章;

2、单位经办人持相关要件到中心下设任意分中心办理。

(二)线上办理:

1、单位填写《住房公积金单位缴存登记申请表》,打印并盖章;

2、登录吉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www.jlgjj.gov.cn)网上办事大厅,点击单位缴存登记,填写内容并上传相关材料后提交公积金审批。

四、办理业务要件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

2、《住房公积金单位缴存登记申请表》;

3、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4、单位经办人身份证。

 

初审初校:赵博

复审复校:韩萌

终审终校:惠祥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