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吉林市公积金中心容缺受理政务服务事项清单
- 发布日期:2024-10-21 11:17
序号 |
业务办理项名称 |
事项类型 |
设定依据 |
可容缺受理材料名称 |
补齐补正方式 |
补齐补正时限 |
1 |
新房贷款受理 |
其他行政权力 |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
结婚证、离婚证、户口簿、还款卡、结清证明、还款流水 |
现场提交 |
5个工作日 |
2 |
二手房贷款受理 |
其他行政权力 |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
结婚证、离婚证、户口簿、还款卡、结清证明、还款流水 |
现场提交 |
5个工作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