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吉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推进学习型党组织示范点建设实施方案
- 发布日期:2013-03-23 15:13
为扎实开展学习型党组织示范点建设,全面落实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促进“十二五”规划顺利实施,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不断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建设,按照市直机关工委《关于在市直机关开展学习型党组织示范点建设活动的通知》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中心开展学习型党组织示范点建设活动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省第十次党代会、市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按照“科学理论武装、具有世界眼光、善于把握规律、富有创新精神”的总要求,坚持整体推进、分步实施的原则,以中心领导班子为重点,以机关总支、支部和全体党员为主体,不断深化学习内容、丰富学习载体、完善制度机制、转化学习成果,推动中心学习型党组织示范点建设向深度推进、向广度拓展、向长效发展,不断提高广大党员干部的思想政治素养和工作能力,不断提高各级党组织凝聚力和战斗力,为我市公积金事业科学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以学习型党组织示范点建设的新成效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
二、创建目标
以建设学习型党组织为基础,以建设学习型领导班子为重点,以建设学习型机关为关键,结合全市“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扎实开展学习型党组织示范点建设各项工作,形成领导重视、率先垂范,全员学习、氛围浓厚,制度健全、落实有力,联系实际、学以致用,促进成长、推动工作的生动局面。
三、创建原则
1、锐意进取、与时俱进的原则。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以改革创新的精神开展学习型党组织示范点建设。根据形势发展的需要,不断丰富学习内容,改进学习方法,创新学习载体,深化学习效果,从而使全体党员思想观念不断解放和创新能力不断提高。
2、求真务实、学以致用的原则。弘扬党的优良传统,坚持把学习活动与中心发展的实际情况结合起来,与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结合起来,与解决中心机制体制结合起来,注重在学习中的思考。通过对问题的思考深化对知识的理解,围绕公积金管理服务工作开展学习活动,促进党员自身建设,提高工作实效性,推动科学发展。
3、相互学习、互为联动的原则。注重借鉴和吸取其他学习型组织创建中好的做法和经验,力争做到学习资源共享、学习时间统筹、学习内容交融、学习效果互促。同时,注重学习型组织建设与严格执行党内各项制度、评先创优等活动的有机结合。
4、持之以恒、终生学习的原则。开展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是新时期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一项长期的工作,需要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常抓不懈、持之以恒、不断学习,以确保取得成效。全体党员应树立“全员学习、终身学习”等学习理念,规范学习行为,改进学习方法,提高学习能力。
四、学习内容
1、深入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全面系统、完整准确地掌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重大意义、时代背景、实践基础、科学内涵和历史地位,深刻领会贯穿其中的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把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同研读马列著作、毛泽东著作结合起来,同认真总结党的历史经验特别是改革开放的经验结合起来,紧密联系高等教育改革发展实际,从理论和实践、历史和逻辑的统一上加深理解,不断增强学习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2、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认真总结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成功经验,准确掌握科学发展观的科学内涵和精神实质,深刻理解科学发展观对统领中心工作提出的新要求。着力转变不适应、不符合科学发展要求的思想观念,解决影响和制约学校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以及党员领导干部党性党风党纪方面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建立健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长效机制。
3、深入学习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广泛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学习教育,努力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到党员干部日常工作学习生活中。以理想信念教育为重点,深入开展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自觉划清“四个界限”,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的坚定信仰者。加强思想道德建设和党的优良传统、民族优秀文化传统教育,带头弘扬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自觉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培养高尚道德情操和健康生活情趣。建设良好的师德师风,形成优良的校风学风,始终保持昂扬奋发的精神状态。要从理论与实践的结合上,深入阐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基本内容和实践要求,努力在干部心灵中产生共鸣、思想上形成共识,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转化为党员干部的精神信仰和基本价值取向。要通过学习,引导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以身作则,加强从政道德建设,自觉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指导主观世界的改造,讲党性,重品行、做表率,用模范行为和高尚人格感召干部群众、引领社会风尚。
4、学习反腐倡廉相关知识。认真组织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深入学习反腐倡廉理论知识,重点学习胡锦涛同志关于反腐倡廉的一系列论述,学习中央《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和《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以及中纪委十七届其中全会精神,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等规定。通过学习,进一步深化党员干部对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反腐倡廉相关制度,筑牢党员干部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规范党员领导干部的从政行为,促进党员干部清正廉洁,切实做到为民、务实、清廉。
5、学习有关世情、国情、党情等相关知识。开展世情教育,使广大干部深入了解世界形势变化和时代发展的趋势、特点和规律,当前尤其要深入了解和把握国际形势发展变化的特点和规律,进一步提高应对复杂多变国际形势的能力;开展国情教育,使广大党员了解中国近现代发展历史、经济政治社会现状等,不断增强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信心和决心;开展党的历史、党的执政地位和形势任务、党的建设的基本经验等教育,使广大党员清醒认识到党面临的“四大考验”的长期性、复杂性、严峻性,切实增强党的意识、政治意识和责任意识,深刻理解对共产党执政规律、社会主义建设规律和人类社会发展规律的认识,进一步坚定马克思主义信仰,和社会主义信念。以改革开放以来我市取得的巨大发展成就为重点,开展市情教育,使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在增强自豪感的同时,进一步增强推进科学发展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自觉投身到我市科学发展、加快振兴上来,不断提高群众对公积金事业的认同感。
6、学习新时期公积金工作和现代化建设所需要的知识技能。紧扣时代发展脉搏,紧密结合党员干部的思想和公积金工作实际,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经济、政治、文化、法律、科技、社会等方面的知识,拓宽知识领域。组织党员干部重点学习先进的管理理念和知识,学习法律知识、应急管理,不断适应公积金管理和服务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的需要。
五、学习形式
以中心理论学习组为“龙头”,全面带动学习型机关的创建;以开展“三争一创”活动为载体,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党组及各支部全年集中学习时间不少于12次,集中研讨不少于6次,集中学习时间不少于12天,个人自学全年不少于50小时。要通过集中学习、集中研讨、开展领导干部主题发言等活动,把学理论与搞研究、谋发展结合起来,围绕公积金工作中的难点热点问题,开展研究和探索,增强学习的针对性和适应性。
1、中心组学习。中心组学习每月一至两次,确定研究的专题内容,做好学习计划和重点发言人的安排,结合学院实际情况努力做好发言报告和理论研究,完成学习笔记。
2、党员集中学习。认真落实建设学习型党组织的目标要求,健全学习制度,制定学习计划,发挥学习的主观能动性。利用周五学习日制度,常开展党员各类学习教育活动,交流心得体会,坚持教职工学习和辅导员培训制度,通过研讨会、座谈会、心得交流等形式促进学习。使党组织活动成为党员相互学习的课堂,交流思想的精神园地。
3、个人自主学习。组织党员制订个人自学计划,鼓励干部职工利用业余时间坚持自学,支持参加继续教育学习,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每位党员每天自主学习一个小时以上;每月撰写一篇以上政治和业务学习笔记或心得;每年能精读各类书籍2?3本,发表一篇调研文章,不断提高学习力。
4、辅导报告会。结合公积金业务特点,有针对性地开展业务培训。邀请有关领导或专家学者到中心做专题报告,不断拓宽知识领域和提高业务技能。
5、调研学习。紧密结合自身工作实际,以科学理论为指导,围绕制约中心发展的难点问题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活动,为中心长效发展提供第一手材料。
6、发现和培植身边典型,发挥先进榜样的示范导向作用。注重培植和宣传学习型党组织先进集体和学习型党员先进个人典型,不断激发和调动广大共产党员主动学习、自加压力、争创一流的积极性。
六、方法步骤
2012年,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分为四个阶段进行。
宣传发动阶段(4月上旬~4月中旬)。结合实际,制定出台中心开展学习型党组织示范点创建方案及学习培训计划,召开动员会议进行安排部署,明确目标,使全体干部职工明确创建的内涵、意义、内容和建设途径,积极参加活动,营造浓厚的活动氛围。
培训学习阶段(4月中旬~7月下旬)。按照学校党委《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实施意见》和2012年度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推进方案要求,结合各单位实际情况,积极开展多种有效的学习活动,并学习其他单位好的做法,全面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工作。
申报考察阶段(8月上旬~8月下旬)。按照市委考核标准,机关总支、各支部对照检查,进行自检自查,并将中心创建情况向上汇报,并积极申报,迎接上级部门的考核验收。
巩固强化阶段(9月~年底)。由中心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活动领导小组对各支部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总体情况进行年度总结,并对优秀单位进行表彰。
七、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为进一步加强对学习型党组织示范点创建活动的组织领导,中心把这项活动同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有机结合起来,纳入“一把手”工程,成立了以焦轲主任为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为副组长,各处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由人事监察处(机关党总支)负责,其他处室配合。各支部书记作为支部学习活动的第一责任人,要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创建小组办公室定期不定期地对各支部活动的开展情况进行督导,着重在组织领导、学习内容、制度建设、培训计划、学习成效、培训档案方面进行检查和指导,并将督导情况进行通报。
(二)强化措施,确保活动取得实效。严格学习纪律。机关处室严格“周五学习日”制度,各支部也要保证每周至少一次的学习日,学习日原则上严禁干部职工请假或外出,确因公外出的必须履行请假审批手续,事后也必须进行补课,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定期对参学人员的考勤、学习笔记等情况进行通报。严格档案制度。机关总支、各支部要建立单位组织学习培训档案,每名干部职工都要建立个人参加学习培训档案,将学习培训资料及个人学习笔记等材料纳入培训档案并及时更新,每季度检查一次。严格奖惩制度。要积极参加上级和中心组织的各种培训、各项活动。要切实解决“学与不学一个样,学好学坏一个样”的现状,对不积极组织学习的部门和支部通报批评,取消部门和个人本年度评先选优资格。
(三)注意统筹兼顾,搞好结合。把学习型党组织建设与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结合起来,以更新学习理念为先导,推动系统干部全员学习、终身学习,从而使干部职工政治素质进一步提高、履职能力进一步增强、工作作风进一步改进,提升干部的执行力、创新力和公信力,实现建设高素质队伍、运用高科技手段、推进高效能管理、达到高质量服务的目标。同时,要正确处理好工学矛盾,科学安排、统筹推进,通过加强学习、提高素质,使各项工作扎实开展。
(四)加强信息的宣传和交流。为达到对学习型党组织示范点建设活动的认知、认同和参与,各支部、处室和个人要积极做好信息编写报送工作,中心将在《公积金之窗》简报上开辟专栏,宣传在创建学习活动中的新思路、新做法、新成效、新亮点,及时总结出来,报道出去,以达到学习交流、相互借鉴的目的,增进学习的效果,达到学习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