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认真执行《中心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17-03-15 14:18
吉市公积金发〔2014〕17号
关于认真执行《中心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的通知
中心各管理部门:
根据《吉林省规范性文件制定办法》和《吉林市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工作推进年活动实施方案》的相关精神,经主任办公会研究决定,依据《中心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对规范性文件起草、公开听取意见、制定发布、清理和备案等工作进行统一,制定《中心规范性文件制发流程图》,望各管理部门依照本流程图,落实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
附件:吉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规范性文件制发流程图
2014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