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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首问负责制度和首办负责制度
发布日期:2019-02-26 14:24   

  一、有关人员到中心办事,第一次接受咨询或办事服务的中心职工即为首问(办)责任人。 

  二、首问责任人要热情接待办事人员,负有为其服务的责任。 

  三、属于首问责任人所在处室业务范围的事项,要按有关规定及时接洽办理,不能马上办理的,应耐心说明情况;不属于本处室范围内,首问责任人要明确告知办事人员业务应承办的处室。 

  四、办理事项不属于我中心业务范围的,首问责任人员要耐心解释清楚。 

  五、工作人员接听咨询电话,接听者即为首问责任人,对属于本中心业务的,应认真进行解答,不许让对方再次拨打其他电话,不属于本单位业务的,要告知清楚来电人。 

  六、首办责任人要及时为办事部门和职工服务,需要在办事中其他处室或岗位处理的业务,要热情引领和协调,确保办事部门和职工办事顺畅和对服务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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