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吉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政务公开投诉举报制度
- 发布日期:2019-02-26 09:30
根据市政府政务公开工作的有关规定,畅通职工投诉渠道,结合我中心政务公开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对各种公开事项的咨询应当时给予答复;暂不能答复的,要对咨询人给予明确的答复时间,并在承诺时限内给予答复。
二、工作人员要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本着热情、耐心、周到、认真的态度对待服务对象,注意文明礼貌。
三、设置政务公开投诉举报箱,投诉人可以采取来人、来电、来信的方式向我中心党总支进行投诉。
四、中心党总支在接到举报后,要根据情况对举报内容进行认真调查落实,如发现本中心工作人员在工作中有任何违规、违纪或违法行为,将根据有关规定报请中心给予工作人员相应的处理。同时对举报人举报的事项按规定进行更正,并将处理结果告知当事人。
五、投诉举报电话:0432—64805066
投诉举报负责人:崔万祥 机关党总支副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