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吉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窗口人员工作规范
- 发布日期:2019-02-26 10:14
为规范中心窗口及驻场机构服务工作,加强窗口建设,建立服务高效、管理有序、语言文明、遵章守纪的窗口服务队伍,营造公积金优质服务环境,结合实际,特制定本规范。
一、服务规范
标准:
五心服务、便民高效、做到“三精”、实现“三零”
要求:
(一)严格遵守中心的各项规章制度,树立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坚持“便民、高效、规范、热情”的服务宗旨,对办事群众做到真心、热心、细心、耐心、贴心;
(二)业务办理精心、精细、精准;对服务对象严格实行一次性告知制、首问首办负责制;办理业务时要微笑服务,真心、真诚;
(三)当服务对象提出问题时,应认真倾听、百问不厌、耐心解答;
(四)遇到服务对象心情急躁或故意刁难而自已受委屈时,不要与之发生争吵,不感情用事,不顶撞和训斥服务对象,更不能发生争执,应以冷静平和的态度对待,如确实无法协调和解决的应上报总值,妥善处理,工作做到零差错、零投诉、零违纪。
二、形象规范
标准:
仪表端正、着装得体、举止文雅、精神饱满
要求:
(一)讲究办公礼仪,确保仪表、仪态规范,服装整洁,穿着得体;
(二)工作时间着统一工装,佩戴统一领结(领带)、胸牌上岗;男员工发角前不遮额,侧不过耳,后不触领;女员工长发盘起,佩戴统一头花,不得浓妆艳抹;
(三)上班时间要精神饱满,每受理一笔业务要主动举手示意;举止要文明,做到立姿端正,坐姿文雅,走姿稳重,说姿谦恭,看姿自然,听姿专注;
(四)回答办事人询问时,要暂停手头工作,眼睛平视服务对象,自然、面带微笑。
三、语言规范
标准:
态度诚恳、语言亲切、语意明确、用语文明
要求:
(一)接待服务热情周到,严禁使用服务忌语,应用文明用语,语音清晰、语气亲切、语调平和、语意明确;
(二)对服务对象做到来有迎声“您好”、走有送语“再见”;
(三)接听电话以“您好,住房公积金”为问候语,结束电话要轻拿轻放,在对方放下电话之后才能挂断电话;
(四)回答服务对象提出的问题时,态度要诚恳,声音要和缓适度,禁止使用生、冷、硬及有伤感情、激化矛盾的语言;
(五)当服务对象提出意见或建议时,应回答:“谢谢,欢迎您的监督和帮助”;受到服务对象表扬时,应回答:“谢谢,这是我们应该做的”;
(六)遇系统故障等原因而影响正常办理业务时,应使用“请稍候,对不起”等语言,且态度诚恳,做好解释工作,求得职工谅解。
四、纪律规范
标准:
按时考勤、在岗在位、遵章守纪、做到“五不”
要求:
(一)中心实行全员每日2次签到制度,未请假又未正常签到人员一律视为迟到或旷勤;
(二)因特殊情况不能正常签到人员须事前请假,请假以书面形式交中心人事监察处登记;
(三)大厅总值及工作人员要求每日提前10分钟到岗,并做好服务前一切准备工作;工作时间不得擅自离岗,如确需离岗与主管说明情况,其他人替岗;
(四)工作时间不接打私人电话,如确需接听,与主管请假离岗在后台接听,禁止迟到早退、串岗脱岗、闲谈打闹、吃零食、大声喧哗、饮酒上岗、手机上网,做到“五不”即不让群众受冷遇,不让群众多跑路,不让差错有发生,不让服务有距离,不让群众不满意。
五、环境规范
标准:
环境整洁、布置合理、摆放有序、政务公开
要求:
(一)办公区内要勤打扫卫生,办公桌和柜台要擦拭干净,保持室内干净整洁和空气清新;
(二)办公用品要布置合理,摆放有序;办公桌上不摆放与工作无关的物品,不张贴与工作无关的图画,私人物品一律放入柜台内;
(三)大厅桌椅摆放整齐,各种宣传资料、报纸应按时上架,便于来访人员查阅;
(四)服务大厅公开政务信息,便于缴存职工了解掌握;
(五)大厅工作人员要互相关心、互相支持、互相帮助、互相监督,营造一个温馨、舒适、整洁、有序的工作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