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吉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窗口服务承诺
- 发布日期:2019-02-26 14:19
一、服务效率承诺
本着高效、快捷的原则受理业务,严格执行“限时办结制”,做到“不让群众受冷遇、不让群众多跑路、不让差错有发生、不让服务有距离、不让群众不满意”的“五不”服务要求。
二、服务规范承诺
严格执行《中心工作人员窗口服务规范》,坚持文明接待,对来中心办事人员和电话咨询的,使用文明用语、礼貌接待。坚持挂牌上岗,工作人员着装整洁,上班期间不得擅自离岗。坚持能办的事立即办,不能够办理的耐心解释清楚,杜绝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等现象和行为。
三、服务态度承诺
做到“五心”服务,真心、热心、细心、耐心、贴心。
四、工作作风承诺
实行“一站式”服务:所有单位业务和个人业务均可在服务大厅办理,为职工提供快节奏、高效率“一站式”服务。
实行“一次性告知制”:工作人员在受理业务时,应准确、全面地一次性告知办事程序、相关政策、所需材料,避免职工因不了解政策规定而往返。
实行“首问负责制”:在受理业务时,第一个受理业务的工作人员即为“首问责任人”。属责任人职权范围内的业务予以及时解答和办理,超出责任人职权范围的业务负责联系或指引。
实行“责任追究制”:工作人员在服务过程中如有违背服务承诺的,实行责任追究。
五、办事公开承诺
住房公积金归集、提取、贷款有关政策和工作流程、业务审查条件公开上墙、上网,增强工作透明度,政策、业务信息更新及时公开。
六、廉洁从政承诺
加强队伍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做到廉洁奉公、遵纪守法,坚决杜绝不作为、乱作为和吃拿卡要等现象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