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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法治中心建设2021年工作总结和2022年工作安排
发布日期:2021-12-24 09:40   

2021年,吉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吉林公积金中心)在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的正确指导下,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主动适应我国进入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的需要,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深入推进依法行政,扎实做好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不断致力于提升住房公积金法治化建设水平,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提高民生质量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现将中心法治政府建设2021年工作总结及2022年工作安排汇报如下:

一、2021年工作情况

(一)健全组织领导机构,夯实法治建设基础。

2021年中心严格履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切实做到年初有部署,年中有督促,年终有考核。建立以中心党组书记、主任为组长,各分管主任为副组长,各处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中心全年重大法治建设目标任务进行统一部署,并对中心各部门贯彻落实依法行政工作进行指导检查,突出工作重点,明确责任分工,确保落实到位。全年召开班子专题会议4次,就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推进问题进行专题研究,并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纳入中心“十四五”统筹规划,整体推进,有效实施。

(二)严厉打击住房公积金领域各种涉黑涉恶行为,建立扫黑除恶工作常态化的工作格局。

坚持“边摸边排边整边治”,将建章立制贯穿于公积金行业乱象整治工作全过程。认真分析和梳理公积金领域容易滋生乱点、乱象的管理漏洞,以全面加强公积金领域监管为目标,有效遏制骗提、骗贷等行为的发生。增强制度意识、加强制度创新、强化制度建设,建立健全除恶务尽、行业治理长效机制,把经验做法转化为长效常治的制度机制,推进扫黑除恶和乱象治理工作法治化、制度化、常态化。全年共排查违规提取线索48笔,阻止违规提取9笔,涉及金额66.98万元。

(三)宣传引导、挖潜清欠,强势推进制度覆盖。

年初,面对中心面临前所未有资金压力,采取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执法理念,一手抓执法扩面、一手抓执法清欠。加强与未建制和欠缴企业的联系,建立信息沟通机制,深入企业了解经营状况、职工工资发放情况等,对未建制和欠缴单位加强政策引导,宣传有关公金新政和公积金发展趋势,积极为企业建言献策,提高企业自觉缴交意识。全年,共计走访28家企业,为804名职工设立公积金账户,补缴金额131.32万元。

(四)健全制度化监管规则,提高科学决策水平

一是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管理。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切实履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今年,中心出台2部规范性文件,现有有效规范性文件21部。二是健全依法决策制度。建立健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完善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和政府决定相结合的决策机制,健全重大行政决策经过集体决定制度,涉及住房公积金管理的重大政策措施,由中心党组会议集体审议,经住房公积金管委会讨论通过后部署落实。三是全面推行法律顾问制度。积极运用“法律智囊”资源,在制度拟定、规范性文件出台、中心对外合同签订和涉及法律风险的业务问题处理过程中,充分征求法律顾问意见建议,为中心的核心业务运行提供坚实法律保障,消除涉诉隐患,预防矛盾发生,降低舆情风险。

(五)加强行政执法证件动态管理,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按照市司法局要求,中心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证件的收回管理,建立执法人员档案,及时收回了调离执法岗位和退休人员的执法证。为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中心定期组织执法人员参加法制培训,进一步提升了行政执法人员素质,做到执法人员持证上岗、文明执法。

(六)按照市政府行政职权事项目录开展工作,确保行政职权标准化。

严格按照市政府行政职权事项目录开展工作,主要包括对住房公积金提取和使用的审批、对住房公积金缴存的审批、对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的处罚和对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的行政强制以及对单位逾期不缴、少缴住房公积金的行政强制四项内容,分别按照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吉林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和《吉林市住房公积金归集管理办法》所规范的要件及流程执行。

(七)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强化法治建设观念。

一是切实做好法治宣传工作。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法典学习宣传的重要讲话精神,推动民法典和宪法学习宣传中心全覆盖,让民法典和宪法走到干部职工身边、走进干部职工心里。在各分中心服务大厅开辟普法宣传专栏,以宣传栏、宣传展板、LED电子显示屏等形式集中宣传展示普法内容,印制发放普法宣传单3000份;依托中心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手机客户端等多渠道线上平台,积极做好民法典和宪法网络宣传工作,营造全方位、多层次的宣传氛围。二是制定并落实领导干部学法计划。将法治学习纳入中心各级领导干部教育培训规划,通过理论中心组学习和专题集中学习研讨,提高中心领导干部的法治意识和法治思维。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开展1次民法典学习解读专题讲座。三是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在执法过程中,中心对执法情况进行记录、对执法结果进行公开,通过主动出示执法证件公开执法人员身份、告知执法结果、执法依据及当事人权利义务等方式进行执法事中普法;在日常管理中,结合重大节假日如宪法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法律法规宣传。

二、工作中存在的不足

(一)实施行政执法把握尺度的困难。今年,受新冠肺炎疫情和经济环境影响,诸如:公积金缴存单位可下调缴存比例、申办缓缴等,给一些企业造成一种错觉,依法缴交“五险一金”给企业带来严重负担,甚至造成企业破产关闭,个别企业不建立制度和拖欠“五险一金”现象普遍存在,所以,造成实施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把握尺度困难。

(二)职工入职早而单位建立公积金制度滞后的问题。近年来,随着法治中国的不断推进,职工的法律意识得到了很大提高,今年,在受理职工投诉信访案件中,有很多职工提出了职工入职早,而单位未按《条例》规定及时建立公积金制度,要求按照《条例》相关规定补缴少缴住房公积金。

三、2022年工作安排

2022年,中心将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依法行政为抓手,以维护住房公积金广大缴存职工合法权益为目标,促进公积金管理服务工作规范运行,加快推进住房公积金法治化建设,为吉林市法治建设注入强大动力。

一是夯实法治政府建设保障。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中心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持续落实中心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充分发挥中心党组在推进中心法治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为推进法治建设提供保障、创造条件。

二是依法全面履行中心职能。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持续推动减环节、简流程、压时限、提效率、优服务,强化线上线下融合,营造一流的政务服务环境,打造办事群众满意服务窗口;深入推进简政放权,加快推进数字化转型,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加快与国家、省、市数据资源共享平台对接,推进政务服务事项“全程网办”和“跨省通办”。

三是加强依法行政制度化管理。严格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贯彻落实;确保规范性文件的有效执行,对不适应当前社会和经济发展的文件及时做好修订或清理工作;加强中心合同管理工作,履行合同合法性审查工作机制,规范中心签订合同行为;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参与中心重大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制定、合同管理、重大复杂案件等事项的审议和合法性审查作用。

四是加强普法宣传,提高法治思维水平。深入学习习近平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提高法治思维和法治能力,落实中心干部职工学法用法制度,理论中心组集中学法不少于2次,行政执法人员法律法规专题培训不少于2次;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形成“执法+普法”工作机制;完善中心“八五”普法规划,查找普法工作薄弱环节,着力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持续组织开展《民法典》等一系列国家新法的学习教育活动,积极开展多平台多维度的宣传阵地建设,进行“面对面”“点对点”的精准宣传,加强住房公积金行政法规和政策制度的宣传,进一步提高住房公积金制度的知晓度和覆盖面。

 

 

 

吉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11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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