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心2014年度工作总结和2015年工作安排
- 发布日期:2015-04-20 14:45
2014年,吉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紧紧围绕民生与发展主题,按照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建立公开规范的住房公积金制度,改进住房公积金提取、使用、监管机制”要求,面对外部环境错综复杂、经济运行压力加大、企业效益欠佳、房地产交易行情下滑等不利因素影响,我们积极应对挑战,奋力攻坚克难,突出抓好转变工作作风、加强扩面建设、提升保障作用、强化优质服务、防范资金风险等方面工作,较好地完成了全年各项工作任务。全年归集住房公积金33.4亿元,完成年计划的103.7%,同比增长10.6%,已累计归集住房公积金213.7亿元,归集余额110.7亿元;为8256户家庭发放个贷18.6亿元,完成年计划的103.3%,累计发放个贷123.1亿元,个贷余额88.5亿元,拉动住房消费面积671万平方米;当年发放项目贷款建设资金0.8亿元,累计发放项目贷款1.19亿元,余额1.05亿元,支持保障房建设面积6.6万平方米;全年为15.5万职工提取公积金20.9亿元,累计提取公积金103亿元;为低收入公积金贷款家庭贴息147.1万元,为缴存职工计息2.1亿元,全年实现增值收益2.1亿元,上交廉租住房建设补充资金1.1亿元,已累上交2.62亿元。公积金资金安全管理达到100%。
一、主要工作情况
(一)推进制度建设,促进规范管理。中心始终把公积金制度扩面和规范缴存作为工作重点,采取以扩面促覆盖,以规范促缴存的策略,确保制度建设取得新成效,归集资金有新突破。在制度扩面建设方面:一是加强制度宣传,营造公积金政策宣传舆论环境,达到了政策宣传入户、部门配合到位、催建催缴到人、执法检查重点到家的效果。通过电视、广播、日报、晚报、房地产报等媒体持续深入宣传公积金服务民生各项举措,利用中心门户网站和市政府信息网站宣传公积金最新动态,发挥专管员队伍义务宣传作用,利用各合作银行LED屏滚动播放公积金各项政策,宣传公积金制度优势和12329服务热线功能,扩大社会影响力和职工政策知晓率,极大地提高了职工维权意识和单位守法尽责意识。二是发挥与质监、社保、人社等部门信息共享作用,利用组织机构代码年检时机,安排人员深入市区和外县组织机构代码年检一线发放政策宣传资料,收集未建户单位信息1820条;使用组织机构代码摸查4897家单位基本情况,进一步完善了未建缴住房公积金单位情况数据库;通过与社保数据比对,督促249家单位为8916名职工补建住房公积金。三是加大催建工作力度,组成3个催建小组,逐区、逐街、逐路深入企业开展送政策、送服务走访活动,对1479家企业进行催建,新增建立公积金制度单位484个;依法强制建缴71家,4家单位被处罚(已移交法院强制执行中)。通过制度扩面建设,全年新增开户单位555个,新增缴存职工31436人,使我市公积金覆盖率提高6%,达到82%。在规范缴存方面:一是强化规范缴存。严格落实“控高保低”的调基调比政策,对超基数、超比例人员及单位进行“控高”,对缴存基数低于下限职工进行“保底”,实现了依规缴存。二是加强缴存管理。对逾期缴存单位进行约谈,对不缴少缴单位及时催缴和依法追缴,实现补缴住房公积金1.85亿元。
(二)发挥保障作用,支持住房改善。按照住房公积金“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宗旨,中心以方便职工提取、支持职工住房改善为目标,通过简化提取手续、优化个贷流程、提高个贷额度等措施,提高资金使用率,支持职工改善住房条件。一是简化提取手续,对9类提取公积金事项的要件进行了精简,取消所有要件复印件。推行还贷划扣业务,与13361名贷款职工签订了代扣划转协议,每月从个人缴存账户自动划转还贷,解决了“提取难”问题。二是优化个贷流程,全面推行银行、公积金、房地产开发企业并联式扁平化模式,在6家受托银行的16个服务网点开设公积金个贷受理业务,取消存量房评估和各受托银行审批手续,利用网络传递票据,以减少程序、缩短时间,解决“贷款难”问题。三是出台公积金贷款惠民政策,把存量房可贷比例由60%提高到70%,把双职工缴存家庭最高贷款限额由50万提高至60万元,单职工缴存家庭由35万元提高到40万元,为职工购房提供资金支持。四是继续推行公积金贷款贴息政策,进一步拓宽贴息范围,放宽贴息条件,并与市总工会联合发文,共同推进。通过职工个人申请、单位推荐、中心审查、网上公示等程序,对432户家庭补贴2013年度公积金贷款利息147.1万元。五是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根据高新区公租房建设进度,分期发放项目贷款8,000万元,支持公租房建设面积4.6万平方米。通过支持职工使用公积金改善住房条件和保障性住房建设,我市公积金使用率达到90.4%,个贷比率达到79.9%。
(三)加强基础建设,推动快速发展。基础建设是公积金事业发展的平台,我们在抓好公积金发展的同时,不断加大基础性建设投入,为公积金快速健康发展提供保障。一是完善窗口服务平台。年初组建了个贷中心,与受托银行并行开展个贷业务,使存量房贷款实现了“一站式”办理;7月初,新组建的丰满分中心正式运营,解决了船营分中心业务量大,职工聚集的困扰,方便了丰满、高新两辖区内单位和职工就近办理业务。同时,我们不断加大网点硬件设施投入,在全市8个服务大厅统一设置叫号机、查询机,配备休息座椅、饮水机、写字台、老花镜等人性化服务设施,配置LED屏或电视机,滚动播放公积金政策及业务知识;设立咨询台,设置意见箱、满意度测评器、举报监督电话,收集群众诉求,使窗口服务功能和管理更加完善。二是完善信息传输平台。通过个贷系统升级,完成6家银行与中心公积金个贷系统对接和数据移植工作,真正实现了中心对6家委托银行公积金个贷数据自管目标,增强风险防控能力和贷后管理工作的针对性;开通网上办事大厅,实现年度调基调比、单位和个人基础信息变更、个人账户状态变更等远程业务办结和各类信息查询及单位业务预约。目前,已为134家缴存单位开通网上办事大厅业务,有16家单位通过网厅办理公积金业务,另有400余家单位已向中心提出开办网上业务申请;开通短信、微信和政务微博,满足职工随时查询个人账户情况和公积金政策、业务调整信息;与人民银行征信查询系统对接、与房产信息系统联网实现房产信息共享,降低了个贷、提取风险。三是搭建管理监控平台。为切实改变工作作风,解决存在的“慵懒散奢”问题,在各服务大厅安装监控探头,中心随时通过监控图像,掌握各分中心服务秩序、服务态度、服务效率、工作纪律等各方面情况,达到了全方位安全规范管理的要求,为中心精细化管理创造了条件。
(四)提升服务水平,树立品牌形象。为提升中心整体服务水平,我们从打造一流服务团队着手。一是倡导“真心、热心、贴心、耐心、细心”五心服务。先后组织人员到银行观摩学习服务经验,聘请专业老师开展2期礼仪培训,进一步规范员工的服务行为。二是开展服务竞赛。在各业务网点每月开展“比服务态度,看办事热情;比服务作风,看行动落实;比服务技能,看业务水平;比服务效率,看工作实绩;比服务质量,看群众评价”的“五比五看”优质服务竞赛活动,通过每月评比一次服务明星,培树服务典型,激励员工进取心,收到了良好效果。从业务满意度测评器显示的结果来看,群众满意率达到99.9%。从现场调查问卷反馈情况看,缴存职工对我们的服务态度、服务质量都非常满意。三是创新服务方式。推行“上门服务、预约服务、午间延时服务、预审服务、咨询服务和5分钟办结业务”的双五服务制和着急事情“马上办”、难点问题“协调办”、热点问题“透明办”的以人为本服务理念。一年来,组织人员与受托银行一起,为13名行动不便人员上门办理提取业务,3次陪同职工到单位办理提取审批手续,5次上门核查自建住房,树立了公积金人为民服务的良好形象。各网点全面实行午间不休息延时服务,利用午休时间共为缴存单位和职工办理业务14000余笔;通过预约服务,合理地避开单位办理业务高峰期。四是从细微入手,把方便送给职工。在服务大厅开设“绿色通道”和“爱心窗口”,推行全城跨网点汇缴、提取业务,打破了“区域化”限制;制作摆放3类19种业务“提示卡”和20类业务表格填写范本,设立服务引导员,帮助解决职工急难问题。经过全体窗口人员共同努力,我中心在市纪委和政府多次明查暗访中,无一起违纪现象,服务工作受到一致肯定。
(五)完善管控机制,确保运行安全。为达到管好钱,用好权,服好务管理要求,中心不断加强监管体系建设。一是建立资金风险防范长效机制。根据七部委《关于加强住房公积金廉政风险防控建设》要求,梳理各管理环节风险点32个、行政职权40项,编制了《吉林市住房公积金廉政风险防控落实情况一览表》,制定16项防控措施,完善26项管控制度,绘制65幅权力运行流程图,对权限、责任、操作步骤进行了细化,形成了“依制度管人、依流程办事”的机制,使资金调拨、使用始终处于制度管控范围。二是加强监督管理。在资金存储、调度、划拨等内部管理环节上,严格落实审批程序,采取逐级审核确认,票据、印鉴分离保管等办法,上好资金管理“安全锁”。主动公开公积金政策、计划执行情况,接受专业部门审计和管委会成员及民众监督,通过聘请13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媒体记者,进行明查暗访、帮助指导,使公积金服务、管理、资金安全置于社会监督之中,形成了安全、高效的管理态势。三是严格考核问责。实行廉政公开承诺,签订《党风廉政责任状》和《绩效目标考核责任书》,将部门风险防控措施和岗位廉政责任与员工绩效考核相结合,按照“日清、月结、季审”管理标准,每季开展业务内审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和规范。对风险点查找不力、防控措施不当、工作落实不到位的部门进行问责。一年来,通过对权力运行实施有效监督,带来了“以廉促政”的联动效应;通过查找风险点、制定风险防范措施,在广大党员干部中形成了自律与他律相结合、组织监督与群众监督相结合的良好局面。
二、2015年主要工作安排
(一)主要经济指标:全年归集住房公积金33亿元,发放个贷17亿元,发放公租房建设项目贷款1亿元,为中低收入贷款购房职工贴息100万元,实现增值收益2亿元,上交廉租住房建设补充资金1亿元,公积金资金管理安全率达到100%。
(二)重点工作安排
为确保各项经济指标完成,我们将强化“制度建设、民生保障、规范管理、优质服务和廉政建设”等五个方面工作,使住房公积金建设再上新台阶。
1、强化制度扩面建设。一是深入持久地抓好公积金政策宣传和制度公开工作,通过各类媒体广泛宣传,开展上门走访等方式,为深入推进住房公积金制度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群众基础,增强单位和职工参加公积金制度的自觉性和积极性,把有限覆盖扩大到广覆盖,扩面增人,以用促缴。二是突出抓好劳务派遣和林业系统制度覆盖工作,使劳务派遣人员和林业系统职工享有公积金制度。三是抓好公积金催缴工作,加大对恶意欠缴单位执法力度,实现公积金规范缴存。
2、强化住房民生保障。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住建部等三部委《关于发展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通知》(建金〔2014〕148号)精神,积极探索和调整公积金贷款、提取政策,制定出台承租公共租赁住房职工提取公积金用于缴交房租费的政策,满足低收入职工住房消费需求。二是落实好二套房贷政策,对已结清首套房公积金贷款,再次申请贷款按首套房贷政策执行。三是加快个贷办理速度,在各分中心开设公积金个贷受理业务。四是继续做好贷款贴息工作,在对贷款购房困难职工扩大贴息范围的基础上,增加组合贷款职工商贷与公积金利息差的补贴工作,使其商贷部分利率与公积金相同;五是继续利用好项目贷款政策,用足用好1亿元项目贷款资金额度;六是提高运营能力,实现增值收益最大化,压缩管理费用,合理提取贷款风险准备金,最大化提取廉租住房建设补充资金,支持保障房建设。
3、强化依法规范管理。一是进一步完善管运分开管理体制,使公积金运营快捷、顺畅、高效。二是强化各项管理制度落实,用制度管人、用制度管事,使业务工作程序化、规范化,确保各项业务零差错,资金零风险。三是做好贷前、贷中、贷后管理工作,及时催收各项贷款,降低风险,使贷款资金始终处于可控范围。四是加强账户管理,依法依规做好公积金“控高保低”、基数调整、账户管理、按月缴存等工作,把各项管理制度落实到位,实现公积金公平和公开。
4、强化优质高效服务。一是建立以缴存单位和职工满意为目标,以全程服务、规范服务、品牌服务为内容,以窗口平台、网络平台、监管平台为支撑,以服务制度、服务手册、服务监控为手段的管理体系,把公积金服务工作提升到专业化、程序化、规范化高度。二是完善服务网点布局,以便民为目标,在昌邑区设立一个分中心,使服务网点遍布各县(市)区,满足职工就近办理业务需求。三是开展贷款前置,组织相关人员深入开发企业合作楼盘现场开展政策宣传,办理贷款业务等延伸服务。四是扩大网厅服务范围,完善网厅服务功能,使财政供养单位、国有企业及规范缴存的非公企业实现网上办理业务。
5、强化党风廉政建设。一是加强班子建设。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市委部署,加快“三转”,严格落实党组主体责任和纪检组监督责任。认真落实住建部《关于开展住房公积金廉政风险防控的通知》要求,加强廉政教育,完善规章制度,强化制度执行,实现公积金安全运营。二是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强化对干部的教育和管理,引导干部加强学习,增强谋划发展、推动发展的本领,改善和优化干部队伍知识结构,鼓励自学和在职教育;拓宽干部培养途径,加大培训和轮岗交流力度,通过业务竞赛和专业技能比武等活动,提升职工专业素养,注重干部培养,提高干部破解难题和敢于担当的能力。三是加强党员队伍建设。强化从严治党制度落实,把爱党、忧党、为党落实到工作各个环节,切实增强“六种意识”、提高“六种能力”,用创新思维思考问题、研究问题、解决问题。继续抓好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最后一步路”问题,巩固已取得的教育成果,对职工反映问题跟踪问效,进一步提升全员为民服务意识,落实好“首问、首办负责制”。以脚踏实地的作风做好每一项工作,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做出新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