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吉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发布日期:2018-02-26 12:5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和省、市政府的工作部署,我中心编制了吉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以下简称年报)。本年报由基本工作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回应解读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复议、诉讼和举报投诉情况,机构建设、保障经费和培训会议情况,存在问题及工作打算等七部分组成。本年报通过吉林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jlcity.gov.cn)、吉林市政府信息公开网(http://www.jlzwgk.gov.cn)和吉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http://www.jlgjj.gov.cn)向社会公开。欢迎社会各界进行监督,提出意见,欢迎广大机关企事业单位、科研院所和人民群众参阅使用。如对本年报有疑问、意见和建议,请联系吉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公室。地址:吉林市丰满区南山街225号,邮编:132013,电话:0432-64805010,邮箱:jlszfgjj@163.com。
一、基本工作情况
2017年,中心按照市政府办公厅和政务公开办对政务公开工作的整体部署和要求,围绕住房公积金政策法规、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工作动态、预算决算、“三公”经费使用等内容为公开对象,积极推进落实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任务,进一步加强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及结果“五公开”,着力推进政务公开服务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各项工作取得良好成效。
(一)健全组织领导机制,落实工作责任。中心班子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把政务公开作为推进住房公积金规范性建设的基础工作,并将政务公开作为宣传公积金制度、方便职工办理业务、提高公积金管理水平和服务效率的重要平台加以强化。年初,中心把政务公开作为基础性重点工作与年度各项管理工作统一进行部署,制定下发了《中心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并将政务公开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年度《“双百双十”绩效目标考核责任书》,与党风廉政建设和公积金各项业务建设一同监督落实、一同考核问责。根据干部变动,及时调整中心政务公开领导工作小组成员,确保权责统一。在此基础上,中心注重建设“三个队伍”,促进政务公开工作有效落实:一是建设政务信息员队伍,从各处室选派信息员,加强培养和使用,信息员立足本部门工作情况向办公室做好信息报送,使中心政务信息来源及时有效、丰富多元;二是建设公积金政策解读队伍,以执法人员和业务处室负责人为主,对通过工单流转方式转送的公积金缴存、提取和使用等政策性问题进行研究解读,使职工获得明确答复,全年已受理和解读公积金政策法规343次;三是建设舆情研判队伍,由中心7个管理部门负责人组成政务舆情收集、研判、处置和回应工作小组,做好对我市公积金形势任务宣传和舆论引导的把握。
(二)完善政务公开制度,规范公开行为。中心从完善制度入手,梳理了规范性文件审查制度、保密审查制度、协调沟通制度、信息采集(送交)制度、投诉举报制度、政务舆情收集研判和回应机制、重大决策预公开制度、公开评议制度等一系列管理制度共20项,汇编成册下发各处室,确保政府信息公开行为的规范性和有效性。修订《中心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中心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对公开内容及时复查、及时更新、及时完善;及时编制《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并在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和中心网站进行对外公开。为保证对外信息发布的准确和权威,中心严格执行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对拟在网站、微信、微博等各渠道公开的各类信息,都依法依规做好了保密审查,全年共签批保密审查单38张。此外,中心注重社会监督,通过在各服务大厅摆放意见箱、意见簿以及借助12329热线、网站、微信、微博等途径,收集职工提出的意见和建议,了解社情民意,不断改进中心政务公开工作。
(三)拓展主动公开内容,确保透明运行。中心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积极拓展主动公开内容,确保政府信息依法、全面、准确、及时公开。一是推进住房公积金政策公开透明。今年以来,中心结合我市实际状况陆续出台了“按账户余额倍数核定可贷款额度”和“调整二次住房公积金贷款”两项政策,综合研判我市房贷市场供需情况,取消住房公积金贷款“轮候制”,停止“公转商”贴息贷款业务,停止划转公积金支付首付款业务,及时将规范性文件、政策解读和业务办理流程等内容通过中心官网分类别设专栏公开发布,并做好政务公开网站后台更新和政务公开查阅点信息报送工作。二是规范住房保障信息公开,进一步完善公积金信息披露制度。按要求公布了《吉林市住房公积金2016年年度报告》,对中心机构概况、业务运行、财务数据、资产风险、效益分析以及需要披露的其他重要事项进行主动披露。三是完成了对公共服务事项和证明事项的清理工作,修订中心公共服务事项目录和服务指南,对“住房公积金政策咨询”、“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查询”和“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查询”等多项公共服务事项的服务渠道进行公开。四是做好预决算公开,及时通过网站公开了中心2016年决算和2017年预算内容。五是加强中心行政审批事项公开。按照最新业务办理规定对网站办事指南栏目和各服务大厅Led大屏内容进行全面更新;对2种易拉宝、19种提取业务提示卡、贷款提示卡、二手房贷款告知书等内容进行更新;因办公地址迁移,对龙潭、永吉两个分中心服务大厅的行政审批八公开公示板进行样式改版重新上墙,通过现场实物公开,各网点业务效率、服务水平得到大幅提升。六是做好信息报送工作。截至2017年末,向市委、市政府报送政务信息共有25篇被采用,其中《我市住房公积金归集总额突破300亿元》被市政府网站采用为头条信息。
(四)加强政策解读回应,扩大宣传力度。按照“树立大宣传理念、形成大宣传格局”思路,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第三季“相约公积金·共圆安居梦”政策宣传月活动。推出了六大系列宣传活动。一是“大走访——深入一线,倾听实情”。中心组织9个分中心深入101家单位进行走访,组织宣讲团现场宣讲公积金惠民政策,帮助困难企业提供解决方案。通过走访宣传,新建制企业42户,共为2830名职工提供住房公积金政策宣传和业务咨询服务。二是“大解读——政策宣导,形成共鸣”。中心围绕社会舆论最为关注的5类31个住房公积金政策相关问题给出回应,在市主流媒体进行政策解读直播,利用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平台、官方微博等自媒体做在线政策解读。通过互动平台政策宣传解读,点击量达15.3万人次,分享转发3.5万次。三是“大推送——平台推广,信息共享”。中心集中开展了吉林市住房公积金APP推广活动;通过整合利用自媒体宣传媒介,开辟每周一政、温馨提示专栏,群众反响良好,微信公众号关注人数突破4万人;完善信息采集30余万条,梳理办事流程14项,完成了系统改造,实现了基础数据贯标和结算平台全面上线。四是“大培训——宣讲代言,凝聚合力”。对内定期培养干部员工的信息宣传素养和更强的主动服务能力,对外组织业务处室负责人对缴存单位专管员、受托银行信贷员、开发企业代办员进行了宣传月集中培训。9个分中心共建立29个单位专管员微信群,通过近3800名单位专管员实现了对31.3万名缴存职工的宣传覆盖。五是“大服务——情系职工,打造品牌”。中心组织开展了“五比五看”、“微笑服务竞赛”活动,面向全市缴存职工对“住房公积金十佳服务明星”活动进行征评,评比期间,共有44310人参与评选投票,阅读转载量达12.3万次。制作了“十二五”发展成果专题宣传片,向社会全面展示了中心近年来的服务建设和发展成果。六是“大融合——拓展资源,深度惠民”。中心开展了“公积金置业服务明星”评选活动,旨在为缴存职工提供最佳置业服务;组织宣传队伍入驻“2017吉林市秋季房屋展示交易会”现场,为约3万名选房购房职工提供住房公积金政策咨询答疑“一站式”服务;与受托银行大力发展组合贷款和展缩期等业务;与房产交易中心和权属交易中心逐步实现信息共享;通过联通省内各管理中心业务渠道,积极推进异地贷款业务办理和转移接续平台建设。宣传月活动的开展,让更多职工了解到了住房公积金制度优势,促进了公积金制度和各项政策更有效的贯彻执行,公积金社会影响力和职工满意度大幅提升。
(五)发挥公开平台作用,扩展公开渠道。中心积极推进政务公开与电子政务相结合、政务公开与媒体宣传相结合,广开公开渠道,打造“阳光政务”。一是深度与媒体合作,做到“广播有声、电视有影、报刊有字”。全年通过吉林市电视台经济生活频道、新闻综合频道、经广电台都市生活893、都市110等频道播出政策解读、专访和新闻报道等6次,在《江城日报》、《晚报》专题介绍公积金惠民政策解读稿件8篇,在《房地产报》开设公积金专栏,每周一期解读政策。二是借助受托银行资源,做好户外公开与宣传。协调全市6家受托银行50多个网点通过外部led屏滚动播放公积金宣传月活动广告语、12329热线和执法维权标语;利用解放大路十字路口的交行户外大屏展示公积金标志和宣传标语。三是充分发挥自媒体平台作用,提高政务信息发布率。加强网站管理,做好办事指南内容更新和空白板块的内容填充,截至2017年末,通过网站公开规范性文件、公积金管理信息等各类信息159篇,通过网站在线为职工答疑4539次;打造政务微信,做好微信公众平台运营,推送图文消息36篇,图文阅读转载量达32.11万人次,在线为职工答疑6038人次,微信平台关注总人数近4万人;全年为职工发送业务提示短信83万余条,通过12329服务热线为职工提供政策答疑、业务咨询、投诉建议和查询等自助和人工语音服务总量达12.26万次。中心为进一步实现“掌上”政务公开,让职工第一时间了解公积金政策变动情况和工作动态,着手开发了吉林市住房公积金手机APP,2018年初将上线为职工提供方便的移动互联服务。
(六)规范依申请公开,便捷申请服务。中心不断加强依申请公开管理,为职工提供更便捷更高效的服务。建设中心微信公众平台、官方微博,拓展依申请公开受理渠道;健全信息公开申请接收、办理、答复等环节的制度规范,严格按时限履行答复程序,制定统一规范的答复格式;通过中心网站对外公开依申请公开的程序和申请答复文书。截至2017年末,已受理依申请公开27起;继续做好12345市长公开电话办公室转办问题的答复工作,全年已受理转办问题16件;做好职工投诉和上访接待工作,对6家不建不缴侵害职工合法权益的企业进行了立案查处;强化中心各服务大厅的政务公开管理和服务,继续推行服务导引和总值带班管理制度,设立咨询台,履行首问首办和一次性告知制度,为职工提供专业并高效的答疑解惑服务。
(七)做好对内公开工作,加强内部监督。为保障中心内部职工知情权、监督权,中心对需要职工知晓的事项通过OA内网(自动化办公系统)及时公开中心人事变动、捐款捐物、党费缴交、公积金管理方面的整改措施和方案、政策调整、评优选先、工作部署、党员民主测评、工作纪律考评、绩效考核通报等情况,接受内部职工监督,保障了职工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同时,设立公示板,对便于通过展板公开的事项及时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17年中心主动公开信息159条。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信息2条,制发规范性文件2件。主动公开的规范性文件信息数量占中心主动公开信息总数的比例为1.3%。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在公开的159条信息中,通过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为159条,占公开信息总数的比例(以下简称占比)为100%;通过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为4条,占比为2.5%;通过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为30条,占比为18.9%;通过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23条,占比为14.5%。从以上数据可看出,有的信息是通过单一渠道进行公开,有的信息则是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进行公开。
三、回应解读情况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2017年,中心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为23次。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2017年,中心在回应解读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的方式上,通过中心网站、《江城日报》、《江城晚报》和《房地产报》等发布政策解读稿件93篇;通过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15次;通过12329公积金客服热线在线解答回复、中心网站在线解答回复和接受媒体采访等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34次。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收到的申请数。2017年,中心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总数为27件,即有27家公积金缴存单位向中心申请提供单位缴存证明。其中当面申请27件,占申请总数的比例为100%;中心未收到传真、网络及信函等形式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二)申请办结数。全年所收到的27件申请已全部办结,且27件全部为按时办结,按时办结率为100%。
(三)申请答复数。2017年,我中心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答复数为27件。其中,同意公开答复数为27件,占答复总数的比例为100%。
(四)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2017年中心未向申请者收取依申请公开相关费用。
五、行政复议、诉讼和举报投诉情况
2017年,我中心未发生与政府信息公开相关的行政复议、诉讼和投诉举报事项。
六、机构建设、保障经费和培训会议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情况。目前,中心未设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由中心办公室负责。
(二)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情况。中心设有1个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
(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情况。中心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总数为3人,全部为兼职人员。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情况。2017年中心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总计为1.5万元。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情况。中心全年参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2次。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情况。2017年中心有3名工作人员接受省级政府信息公开培训。
七、存在的问题及工作打算
2017年,中心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上级的要求还有差距。存在的不足:一是受人员编制限制,中心负责政务公开成员人数不充足,工作繁忙时,易产生信息公开不及时现象。二是对政务公开培训力度不够,没有形成完整的工作体系。
2018年,中心将继续按照上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部署和要求,扎实推进中心政务公开工作,打造阳光透明的公积金中心,助推全市经济发展和民生改善。
(一)强化制度落实,增强信息公开及时性。按照政务公开工作相关制度要求,分解任务,明确责任,按照信息公开时限标准,抓好主动公开信息的公开工作,不出现漏报、迟报,确保信息的时效性。加强信息采集工作,在内部下达任务指标,对各类政务信息及时形成材料,经中心审核后上报。
(二)强化责任落实,增强信息公开主动性。进一步明确中心各处室在信息公开工作中的职责,对形成的规范性文件,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向中心政务公开工作办公室提出,通过政府网站和公积金网站对外公开,对调整的业务政策主动提出更新,对公积金各服务网点的展板及时提出更换,以保证信息的有效性。
(三)强化监督考核,增强信息公开经常性。继续把政务公开工作纳入《中心绩效考核目标责任书》,进行量化考核,发现问题及时指出,限期改正,把政务公开考核情况列入年度评选先进主要的指标之一,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抓出成效,向市委、市政府和人民群众交一份满意答卷。
附件: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2017年度)
附件: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盖章):吉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统 计 指 标 |
单位 |
统计数 |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
条 |
159 |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2 |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
件 |
2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159 |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4 |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30 |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23 |
二、回应解读情况 |
— |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
次 |
23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次 |
0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0 |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篇 |
93 |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次 |
15 |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次 |
34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
|
(一)收到申请数 |
件 |
27 |
1.当面申请数 |
件 |
27 |
2.传真申请数 |
件 |
0 |
3.网络申请数 |
件 |
0 |
4.信函申请数 |
件 |
0 |
(二)申请办结数 |
件 |
27 |
1.按时办结数 |
件 |
27 |
2.延期办结数 |
件 |
0 |
(三)申请答复数 |
件 |
27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件 |
0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27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件 |
0 |
涉及商业秘密 |
件 |
0 |
涉及个人隐私 |
件 |
0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件 |
0 |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0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0 |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件 |
0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0 |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件 |
0 |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件 |
0 |
四、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五、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六、举报投诉数量 |
件 |
0 |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
万元 |
0 |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个 |
0 |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个 |
1 |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人 |
3 |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
人 |
0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3 |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
万元 |
1.5 |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次 |
2 |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次 |
0 |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人次 |
3 |
单位负责人:何桂荣 审核人:张杨 填报人:赵明欣
联系电话: 64805010 填报日期:2018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