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吉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发布日期:2019-03-06 13:2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和省、市政府的工作部署,我中心编制了吉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以下简称年报)。本年报由基本工作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回应解读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复议、诉讼和举报投诉情况,机构建设、保障经费和培训会议情况,存在问题及工作打算等七部分组成。本年报通过吉林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jlcity.gov.cn)和吉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http://gjj.jlcity.gov.cn)向社会公开。欢迎社会各界进行监督,提出意见,欢迎广大机关企事业单位、科研院所和人民群众参阅使用。如对本年报有疑问、意见和建议,请联系吉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公室。地址:吉林市丰满区南山街225号,邮编:132013,电话:0432-64805010,邮箱:jlszfgjj@163.com。
一、 基本工作情况
2018年,中心按照市政府办公厅和政务公开办对政务公开工作的整体部署和要求,围绕住房公积金政策法规、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工作动态、预算决算、“三公”经费使用等内容为公开对象,积极推进落实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任务,进一步加强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及结果“五公开”,着力推进政务公开服务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各项工作取得良好成效。
(一)健全组织领导机制,落实工作责任。中心班子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把政务公开作为推进住房公积金规范性建设的基础工作,并将政务公开作为宣传公积金制度、方便职工办理业务、提高公积金管理水平和服务效率的重要平台加以强化。年初,中心把政务公开作为基础性重点工作与年度各项管理工作统一进行部署,制定下发了《中心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并将政务公开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年度《“双百双十”绩效目标考核责任书》,考核分值权重达10%,与党风廉政建设和公积金各项业务建设一同监督落实、一同考核问责。根据干部变动,及时调整中心政务公开领导工作小组成员,确保权责统一。在此基础上,中心注重建设“三个队伍”,促进政务公开工作有效落实:一是建设政务信息员队伍,从各处室选派信息员,加强培养和使用,信息员立足本部门工作情况向办公室做好信息报送,使中心政务信息来源及时有效、丰富多元;二是建设公积金政策解读队伍,以执法人员和业务处室负责人为主,对通过工单流转方式转送的公积金缴存、提取和使用等政策性问题进行研究解读,使职工获得明确答复,全年已受理和解读公积金政策法规80次;三是建设舆情研判队伍,由中心7个管理部门负责人组成政务舆情收集、研判、处置和回应工作小组,做好对我市公积金形势任务宣传和舆论引导的把握。
(二)完善政务公开制度,规范公开行为。中心从完善制度入手,梳理了规范性文件审查制度、保密审查制度、协调沟通制度、信息采集(送交)制度、投诉举报制度、政务舆情收集研判和回应机制、重大决策预公开制度、公开评议制度等一系列管理制度共20项,汇编成册下发各处室,确保政府信息公开行为的规范性和有效性。修订《中心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中心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对公开内容及时复查、及时更新、及时完善;及时编制《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并在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和中心网站进行对外公开。为保证对外信息发布的准确和权威,中心严格执行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对拟在网站、微信、微博等各渠道公开的各类信息,都依法依规做好了保密审查,截至2018年末,共签批保密审查表55张。此外,中心注重社会监督,通过在各服务大厅摆放意见箱、意见簿以及12329热线、网站、微信、微博等途径,收集职工提出的意见和建议,了解社情民意,不断改进中心政务公开工作。
(三)拓展主动公开内容,确保透明运行。中心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积极拓展主动公开内容,确保政府信息依法、全面、准确、及时公开。一是推进住房公积金“只跑一次”改革公开透明。今年以来,中心根据全市“只跑一次”改革进程,围绕“一窗受理、集成服务”,将公积金缴存、提取和贷款的改革成果通过中心官网网站、微信公众平台、新浪微博等自媒体平台进行公布,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公积金办事指南,列明依据条件、流程时限、收费标准、注意事项等。依据改革进程适时调整内容,保证公开内容准确无误、简单易懂、便民知晓。二是规范住房保障信息公开,进一步完善公积金信息披露制度。按要求公布了《吉林市住房公积金2017年年度报告》,对中心机构概况、业务运行、财务数据、资产风险、效益分析以及需要披露的其他重要事项进行主动披露。三是做好预决算公开,及时通过网站公开了中心2017年决算和2018年预算内容。四是加强中心行政审批事项公开。按照最新业务办理规定对网站办事指南栏目进行全面更新;对31种提取业务提示卡、贷款提示卡、二手房贷款告知书等内容进行更新;因办公地址迁移,对龙潭分中心、永吉分中心服务大厅的行政审批八公开公示板进行内容改版重新上墙,通过现场展板公开,各网点业务效率、服务水平得到大幅提升。五是做好信息报送工作。全年向省办报送信息19篇,采用8篇;向市委、市政府报送信息22篇,采用31次,其中省政府采用1篇,在45家市政府各部门排名中排列第13名。六是做好向政府信息公共查阅点报送信息工作,对2008年至今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文件进行梳理,共梳理政策调整、预决算、计划总结、年报等130余项并报至政府信息查阅点。
(四)加强政策解读回应,扩大宣传力度。按照省住建厅的统一部署和要求,中心在今年5月-7月开展了“只跑一次”改革成果宣传月活动,在8月-9月开展了“只跑一次”走访调研宣传月活动。通过宣传改革重点内容,联合媒体立体推广,深入走访开门纳谏,宣传月活动成效显著,为“只跑一次”改革营造了良好舆论氛围,并赢得了全社会广泛关注与支持。一是整合协作单位,延伸宣传手臂。通过与受托银行、开发企业紧密合作,在各网点放置“只跑一次”改革工作内容宣传品,通过LED屏展示播放中心“只跑一次”改革重点内容;与不动产登记中心、房产局等有关单位加强对接合作,深化“一窗受理、集成服务”,在各业务大厅集中展示“只跑一次”改革内容,让广大群众尽享改革成果。宣传月期间,共制作“只跑一次”易拉宝10余个,印发宣传材料1.5万余份。二是联合大众媒体,精准宣传定位。宣传月期间,中心借助主流媒体和自媒体力量,进行了“全方位、多渠道、广覆盖”的活动推广和政策普及。全年通过纸媒平台共登载文章18篇(《中国建设报》3篇,《住房保障与住房公积金》4篇,《江城日报》6篇,《江城晚报》5篇),接受经广电台都市生活893、吉林市电视台经济生活频道和新闻综合频道采访,向全社会报道中心“只跑一次”改革进度、改革成果共7次;借助“互联网+公积金”,实现互联网与公积金业务深度融合,整合中心官方网站、微信、微博、12329客服热线等服务渠道,做好对广大职工的宣传发动和互动交流工作。三是深入开展走访,广纳企业民声。在“只跑一次”走访调研宣传月活动期间,中心成立了以“一把手”亲自挂帅,分管主任具体负责的“只跑一次”改革大调研、大推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统筹推进调研期间各项工作。开展“干部体验”活动,制定“领导带班制度”,由中心“一把手”带队深入各分中心服务大厅进行驻场调研,亲自到提取和贷款窗口体验公积金服务,现场听取企业及职工群众反映强烈、突出的重点和难点问题。通过深入走访调研,了解全市重点领域、重点单位、重点群体对公积金“只跑一次”成果反馈,记录热点问题,广泛收集有关改革工作各类建议,着力解决其反映的合理诉求及难题,截至目前,共走访企业829家,累计发放问卷800份,收回有效问卷742份,通过“问卷星”向广大移动端缴存职工发放问卷,共收回有效问卷385份,收集建议反馈188条,为更有效的推进公积金“只跑一次”改革工作提供了决策参考。四是融合改革共识,催生宣传动力。中心不断优化业务大厅办事环境,增加了自助回单打印机、移动自助查询机等便民设备,大厅LED屏循环播放中心“只跑一次”改革成果,制作网上办事大厅、微信公众平台服务指南。在办事大厅醒目布置“只跑一次”改革工作标语、易拉宝、提示卡等宣传品,导引人员负责向单位、职工答疑解惑,进行政策解读;及时开展中层干部、业务主管和窗口柜员培训活动,提高政策宣传的精准性、专业性;组织缴存单位专管员进行网厅业务集中培训,壮大公积金政策“宣传员”、业务“服务员”、工作“联络员”队伍;不定期开展业务考核,考核结果纳入绩效考评,统一改革思想,增强改革共识,明确改革任务,落实改革责任,推进中心“只跑一次”改革落地见效。
(五)发挥公开平台作用,扩展公开渠道。中心充分发挥自媒体平台作用,提高政务信息发布率。加强网站管理,做好“只跑一次”改革宣传工作以及改革后办事指南内容更新和空白板块的内容填充工作。截至2018年末,全年通过中心网站对外公开各类信息264篇,做好微信公众平台运营,推送图文消息35篇,图文阅读转载量达29.8万人次,微信平台关注总人数达13万人。全年为职工发送业务提示短信50.7万条,通过12329服务热线为职工提供政策答疑、业务咨询、投诉建议和查询等自助和人工语音服务总量近20万人次。
(六)规范依申请公开,便捷申请服务。中心不断加强依申请公开管理,为职工提供更便捷更高效的服务。通过建设中心微信公众平台、官方微博,拓展依申请公开受理渠道;健全信息公开申请接收、办理、答复等环节的制度规范,严格按时限履行答复程序,制定统一规范的答复格式,通过中心网站对外公开依申请公开的程序和申请答复文书,截至2018年末,已受理依申请公开11起;继续做好12345市长公开电话办公室转办问题的答复工作,全年已受理转办问题5件;做好职工投诉和上访接待工作,对3家不建不缴侵害职工合法权益的企业进行了立案查处;强化中心各服务大厅的政务公开管理和服务,继续推行服务导引和总值带班管理制度,设立咨询台,履行首问首办和一次性告知制度,为职工提供专业并高效的答疑解惑服务。
(七)做好对内公开工作,加强内部监督。为保障中心内部职工知情权、监督权,中心对需要职工知晓的事项通过OA内网(自动化办公系统)及时公开中心人事变动、捐款捐物、党费缴交、公积金管理方面的整改措施和方案、政策调整、评优选先、工作部署、党员民主测评、工作纪律考评、绩效考核通报等情况,接受内部职工监督,保障了职工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同时,设立公示板,对便于通过展板公开的事项及时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18年中心主动公开信息151条。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信息3条,制发规范性文件3件。主动公开的规范性文件信息数量占中心主动公开信息总数的比例为2.0%。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在公开的151条信息中,通过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为138条,占公开信息总数的比例(以下简称占比)为91.4%;通过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为2条,占比为1.3%;通过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为34条,占比为22.5%;通过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24条,占比为15.9%。从以上数据可看出,有的信息是通过单一渠道进行公开,有的信息则是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进行公开。
三、回应解读情况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2018年,中心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为26次。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2018年,中心在回应解读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的方式上,通过中心网站、《中国建设报》、《江城日报》、《江城晚报》等媒介发布政策解读稿件103篇;通过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20次;通过12329公积金客服热线在线解答回复、中心网站在线解答回复和接受媒体采访等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89次。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收到的申请数。2018年,中心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总数为11件,即有11家公积金缴存单位向中心申请提供单位缴存证明。其中当面申请11件,占申请总数的比例为100%;中心未收到传真、网络及信函等形式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二)申请办结数。全年所收到的11件申请已全部办结,且27件全部为按时办结,按时办结率为100%。
(三)申请答复数。2018年,我中心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答复数为11件。其中,同意公开答复数为11件,占答复总数的比例为100%。
(四)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2018年中心未向申请者收取依申请公开相关费用。
五、行政复议诉讼和举报投诉情况
2018年,我中心未发生与政府信息公开相关的行政复议、诉讼和投诉举报事项。
六、机构建设、保障经费和培训会议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情况。目前,中心未设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由中心办公室负责。
(二)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情况。中心设有1个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
(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情况。中心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总数为3人,全部为兼职人员。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情况。2018年中心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总计为1.3万元。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情况。中心全年参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1次。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情况。2018年中心有3名工作人员接受省级政府信息公开培训。
七、存在问题及工作打算
随着信息公开工作广度和深度的不断扩展,信息公开工作量不断增加,人员配置和培训需要进一步加强。2019年,中心将继续按照上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部署和要求,扎实推进中心政务公开工作,打造阳光透明的公积金中心,助推全市经济发展和民生改善。
一是明确责任分工,加强学习培训,提高公开意识,保障信息安全,进一步提高信息报送的准确性和实效性。
二是采用科技手段,深化信息公开,在通过微博、网站、报纸等渠道开展信息公开工作的同时,继续推进新的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工作。
三是加强督促检查,推动工作落实,定期组织日常检查,强化对信息公开不到位情况的通报批评,督促整改到位,推进及时主动公开信息工作,提升中心信息公开水平。
附件: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2018年度)
附件: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 2018 年度)
填报单位(盖章):吉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
||
统 计 指 标 |
单位 |
统计数 |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151 |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3 |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
件 |
3 |
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数 |
件 |
0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138 |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2 |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34 |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24 |
二、回应解读情况 |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
次 |
26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次 |
0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0 |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篇 |
103 |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次 |
20 |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次 |
89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一)收到申请数 |
件 |
11 |
1.当面申请数 |
件 |
11 |
2.传真申请数 |
件 |
0 |
3.网络申请数 |
件 |
0 |
4.信函申请数 |
件 |
0 |
(二)申请办结数 |
件 |
11 |
1.按时办结数 |
件 |
11 |
2.延期办结数 |
件 |
0 |
(三)申请答复数 |
件 |
11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件 |
0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11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件 |
0 |
涉及商业秘密 |
件 |
0 |
涉及个人隐私 |
件 |
0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件 |
0 |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0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0 |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件 |
0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0 |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件 |
0 |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件 |
0 |
四、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五、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六、举报投诉数量 |
件 |
0 |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
万元 |
0 |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个 |
0 |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个 |
1 |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人 |
3 |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
人 |
0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3 |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
万元 |
1.3 |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次 |
1 |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次 |
0 |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人次 |
3 |
单位负责人:何桂荣 审核人:张杨 填报人:赵明欣
联系电话: 64805010 填报日期:2019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