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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度吉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部门决算
发布日期:2022-08-26 07:49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吉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成立于20026月,是隶属于吉林市人民政府不以营利为目的的事业单位。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吉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中心有5项职能:1.编制、执行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和执行情况报告;2.负责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等情况;3.负责住房公积金的核算、保值和归还;4.审批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使用;5.承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及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根据上述职责,吉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内设20个机构,分别为办公室、政策法规处(监督检查处)、计划稽核处、财务核算处、业务管理处、信息技术处、人事处、档案室、客户服务中心、审批中心、个人贷款中心、船营分中心、昌邑分中心、龙潭分中心、丰满分中心、永吉分中心、舒兰分中心、磐石分中心、蛟河分中心、桦甸分中心;另设机关党总支。

纳入吉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包括:

1.吉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本级。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点击下载: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docx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入总计2960.52万元。2020年相比,收入总计减少295.86万元,降低9.1%2021年度支出总计2953.64万元,与2020年相比,支出总计减少166.84万元,降低5.4%。主要原因:公积金新一代信息系统更新收入与支出较上一年减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2960.5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959.73元,占99.9%;其他收入0.79万元,占0.1%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2953.6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619.46万元,占88.7%;项目支出334.18万元,占11.3%。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2336.84万元,占89.2%;公用经费282.62万元,占10.8%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2959.73万元,与2020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减少295.77万元,降低9.1%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953.64万元,与2020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166.84万元,降低5.4%。主要原因:公积金新一代信息系统更新收入与支出较上一年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953.6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20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166.84万元,降低5.4%。主要原因:本着厉行节约、精打细算的原则减少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支出,公积金新一代信息系统项目支出较上一年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953.64万元,全部用于住房保障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3999.00万元,支出决算为2953.6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3.9%。其中:

住房保障支出-城乡社区住宅-住房公积金管理支出年初预算为3999.00万元,支出决算为2953.6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3.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着厉行节约、精打细算的原则减少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支出,公积金新一代信息系统项目支出较上一年减少。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619.4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336.8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退休费、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282.6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2.5万元,支出决算为6.34万元,完成预算的50.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中心本着“统筹兼顾、保证重点、勤俭节约”的原则,压缩公务接待费,降低公务用车运行成本,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6.1万元,占96.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24万元,占3.8%。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10.5万元,支出决算为6.1万元,完成预算的58.1%,主要原因是中心本着“统筹兼顾、保证重点、勤俭节约”的原则,降低公务用车运行成本,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6.1万元,主要是过桥费0.35万元、燃料费3万元、维修费2.05万元、保险费0.67万元、其他0.03万元。截至20211231,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

3.公务接待费预算为万元,支出决算为0.24万元,完成预算的12.0%,主要是中心本着“统筹兼顾、保证重点、勤俭节约”的原则,压缩公务接待费。其中: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24万元。主要用于国内接待费。全年共接待国内来访团组2个、来宾16人次。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本年收入0万元;本年支出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本年收入0万元;本年支出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十、关于2021年度预算绩效管理情况的说明

(一)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1.组织对2021年度部门预算通信线路租赁费项目1个二级项目进行了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42.4万元,绩效自评率为7.7%

(二)绩效评价结果应用

我部门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情况如下:

通信线路租赁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该项目自评得分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49万元,执行数42.4万元,执行率为86.5%。通过与各线路运营商反复协商,将通信线路租赁费降至42.4万元。通信线路租赁费用降低后,与各线路运营商重新签订合同,继续合作。中心各业务网点线路使用正常,业务办理顺畅。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1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1231日,吉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共有车辆3辆,机要通信用车1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1辆。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未银行存款利息收入。

三、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补助结余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等。

五、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七、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八、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省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是党政机关维持运转或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所开支的相关支出,是政府行政开支的一部分。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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