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背景及依据
为更好满足缴存人多样化住房需求,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在推动实现“住有宜居”、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中的积极作用,根据《关于加强新市民金融服务工作的通知》(银保监发〔2022〕4号)、《中长期青年发展规划(2016-2025)》《提振消费专项行动方案》2025第9号等文件,对我市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进行优化调整。
二、提高购买新建自住住房(限毛坯房)贷款额度政策要点
缴存人家庭在我市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新建自住住房(限毛坯房)的,最高贷款额度上浮10%。即单缴存人家庭最高贷款额度为77万元,双缴存人家庭最高贷款额度为99万元。
三、提高新市民、青年人及现役军人贷款额度政策要点
新市民、青年人及现役军人在我市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自住住房的,最高贷款额度上浮10%。即单缴存人家庭最高贷款额度为77万元,双缴存人家庭最高贷款额度为99万元。
新市民主要指因本人创业就业、子女上学、投靠子女等原因来到城镇常住,未获得当地户籍或获得当地户籍不满3年(含)的各类群体,包括但不限于进城务工人员、新就业大中专毕业生等。
新市民办理贷款时需提供:居民户口簿原件等证明材料。
青年人是指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时,年龄在35周岁(含)以下的缴存人。
现役军人办理贷款时需提供:军官证(含士兵证)等证明材料。
四、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支出政策要点
缴存人(或配偶)自政策实施后,购置自住住房并已缴纳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自取得《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用票据》之日起,缴存人可申请一次性提取住房公积金,夫妻双方合计提取金额不超过《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用票据》记载的金额。
办理提取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已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或不动产权证书、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用票据;
2.购房人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应提供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购房人配偶提取或配偶代办提取的,应提供夫妻双方居民身份证及结婚证原件;委托他人代办提取的,应提供经公证的委托书及受托人居民身份证原件。
如已办理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支出,因退房发生备案撤销的,应自撤销备案之日起1个月内,退还所提金额至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内。
五、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契税支出政策要点
缴存人(或配偶)自政策实施后,购置自住住房并已缴纳契税的,自取得《税收完税证明》之日起,缴存人可申请一次性提取住房公积金,夫妻双方合计提取金额不超过《税收完税证明》记载的契税金额。
办理提取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不动产权证书、税收完税证明;
2.购房人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应提供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购房人配偶提取或配偶代办提取的,应提供夫妻双方居民身份证及结婚证原件;委托他人代办提取的,应提供经公证的委托书及受托人居民身份证原件。
六、老旧住房自主更新、原拆原建提取住房公积金政策要点
缴存人(或配偶)自有的本市老旧住房,经住建部门审批通过,进行自主更新或原拆原建的,自项目竣工之日起,缴存人可申请一次性提取住房公积金,夫妻双方合计提取金额不超过缴存人(或配偶)实际出资金额。
办理提取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不动产权证书;
2.住建部门老旧住房改造审批材料;
3.出资凭证等相关材料;
4.产权人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应提供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产权人配偶提取或配偶代办提取的,应提供夫妻双方居民身份证及结婚证原件;委托他人代办提取的,应提供经公证的委托书及受托人居民身份证原件。
政策原文:关于公开征求《关于优化调整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的通知》意见的公告
初审初校:陶玲玉
复审复校:张维
终审终校:朱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