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2010年)
“十一五”期间,我们按照市委、市政府推进经济“总量翻番”和“保民生、保增长、保稳定”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所确定的各项工作目标,克难求进、扎实工作,在实现住房公积金事业自身又好又快发展的同时,也为拉动全市经济增长、促进民生改善和社会稳定做出了贡献。
住房公积金事业跨越发展,住房公积金制度深入人心。五年间,住房公积金制度强势推进,新建制度单位达503家,占建立制度单位数的12.5%;全市已有4019家单位,37.8万名职工个人纳入制度覆盖,全市及各县(市)均实现规范缴存,住房公积金覆盖率已由“十一五”初期75.6%升至92.7%;
住房公积金规模总量增长,提前和超额完成翻番目标。五年来全市住房公积金总量大幅提升,累计归集额已由“十一五”初期25.7亿元增至92.4亿元,平均增幅达29.2%,较“十五”期间增加66.7亿元,翻了两番。
住房保障作用增强,形成了对住房消费有力支撑。五年间出台提高贷款额度、延长贷款年限、异地贷款、组合贷款、大病支取等人性化支取贷款政策十余项,累计为28.5万名职工支取公积金33.6亿元,累计为3.9万名职工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41.3亿元,分别比“十五”末期6.7亿元和10.1亿元翻了近三番和两番,住房公积金累计个贷已达41.3亿元,支持住房消费326万平方米,住房公积金使用率明显提高,当期使用率已达到69.1%。
公积金资产质量不断提升,促进了资产保值升值。通过五年来的努力,实现了国债、项目贷款等历史遗留问题积极化解,推进了172户企业改制涉及公积金问题的妥善解决。五年来及时足额为缴存职工付息2.88亿元,住房公积金管理使用安全率达100%。
凿实科学发展基础,强化行业责任和社会贡献。五年来我们进一步夯实了以《条例》为龙头的公积金法制柜架,搭建了科技加机制的风险防范网络,培养了中心、银行、缴存单位、中介机构“四位一体”公积金服务队伍,强化了信息系统科技支撑能力,基础建设进一步夯实。2010年公积金新业务操作系统升级上线,使管理工作实现了管运分开、机控机审、预警分析的功能,管理工作更趋规范,科技支撑能力得到进一步增强,形成了住房公积金科学发展的新思路和新格局。五年来中心还积极承担社会责任,先后为汶川地震、永吉洪灾、小区整治、新农村建设捐款34万元,为城建大厦改造提供资金支持2,000万元,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应有贡献。
五年来,随着住房公积金事业的发展,中心自身行业形象也进一步确立,中心先后被评为全省住房公积金管理标兵单位、全省建设系统精神文明建设和学习型机关建设先进单位,全市依法行政先进单位、政务公开先进单位和市直先进基层党组织,中心会计核算处、综合业务部分别被授予全市“三八”红旗集体和全省建设系统巾帼文明示范窗口,20多名职工个人也分别获得全市“总量翻番”突出贡献、全市“三八”红旗标兵、执法行政先进和全省建设系统各类先进称号。国家建设部陈大卫副部长、公积金监管司张其光司长、柳青厅长等领导到中心视察后,也对我们工作给予充分肯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