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法结果

  • 2025年度行政执法工作报告
  • 时间:2026-02-06 11:12

按照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要求,吉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中心”)行政执法工作以全面提升住房公积金法治化水平为核心目标,坚持依法行政、履职尽责,积极推动各项任务落实落地。现将中心2025年行政执法工作报告如下:

一、行政执法基本情况

2025年,中心以“依法履职、规范高效”为核心,全面夯实行政执法基础。全年中心无行政处罚案件,申请法院强制执行8起,开展行政检查23次,无行政许可、行政征收、行政裁决事项。各项执法工作规范有序,有效维护了住房公积金管理秩序与职工合法权益。

二、制度建设情况

中心聚焦规范执法与效能提升,着力健全制度体系。年内,中心修订完善《吉林市住房公积金行政执法监察工作规范》,进一步明确立案、调查、审查、决定、送达等核心流程,实现执法全流程标准化;制定《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制度》,规范案件移送、材料准备、协作衔接等流程,确保行政执法决定落地有效;制定《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重大行政处罚案件集体讨论制度》,对重大行政执法决定进行法制审核、对重大行政处罚案件进行集体讨论,有效防范执法风险,为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保驾护航;建立《行政执法监督制度》,通过案件审核、日常监督、投诉举报核查等方式,对执法行为进行全过程监督,及时纠正执法偏差,持续提升执法规范化水平。

三、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情况

(一)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中心通过吉林市信用综合服务平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方网站等载体主动向社会公示执法主体、执法依据、执法事项、执法程序等信息,提升行政执法透明度。

(二)严格执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中心通过执法文书、执法设备、执法平台等载体,采取纸质、电子等方式对程序启动、调查取证、审查、决定、执行、送达、归档管理等行政执法全过程进行记录,实现执法活动可回溯管理。现中心已配备执法记录仪10台,其中9个分中心各1台,归集监察处1台。

(三)实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中心已建立《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对重大行政执法案件,在作出决定之前,由法制部门对其合法性、适当性进行审核并提出书面意见,以此强化执法监督,有效防范了执法风险。

四、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情况

年内中心积极组织执法人员参加住建部、省厅和市司法局专题业务培训,持续强化执法人员能力提升。同时,组织参加行政执法培训及资格考试8人,考试通过率100%。现中心具备行政执法资格人员共21人,有效充实了法治队伍力量,为规范开展行政执法工作提供了坚实的人才保障。

五、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情况

按照法律法规及省厅要求,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和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对行政执法案卷进行评查,向省厅报送优秀评查案卷2件。通过案卷评查,有效规范了执法文书制作标准,提升了案卷质量与执法规范化水平,为中心执法工作法治化、标准化奠定了坚实基础。

中心将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持续规范执法行为,严格执法程序,不断提升住房公积金行政执法规范化、专业化水平。

 

 

 

吉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626

 

初审初校:周桐宇

复审复校:窦志峰

终审终校:惠祥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