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就业失业登记证》年检的通知

时间: 2013-08-28 11:07
按照《吉林省就业和失业登记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我市从即日起至2013年12月31日止,在全市集中开展《就业失业登记证》年审工作,望广大居民持《就业失业登记证》及相关证件按时到所在社区(乡镇)办理,未参加年审的人员将不再享受相关的就业扶持政策。
咨询热线:12333
吉林市就业服务局
2013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