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吉县人社局、教育局,市教育局,全市所有参评教师:
依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关于印发【关于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的通知》(人社部发【2015】79号)要求,根据《关于开展全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评聘工作的批复》(吉人专字[2017]54号),现将吉林市永吉县中小学教师高级职称及吉林市第四中学教师高级、中级职称评聘答辩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方式
本次评审采取同行业专家审查申报人业绩材料与申报人答辩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评审数量
本次吉林市申请参评中小学教师共计177人。其中:高级 170人(永吉:165人;市第四中学5人);市第四中学中级 7人。
三、参评人答辩时间及分组情况
本次职称评审(答辩)为2017年12月23日和12月24日(具体答辩时间及人员分组见附件),参评教师进入候考室时间及参加答辩时间详见《吉林市中小学校职称答辩时间公示一览表》。
四、评审(答辩)地点
吉林市人才服务中心五楼(吉林市昌邑区辽北路166号人才大厦)。
五、相关要求
1、参评人员在主管部门代队人员组织下,提交《承诺书》,按指定的候考时间,凭身份证或其它有效证件进入指定候考室。
2、参评人员凡在本校评审答辩结束后尚未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
3、参评人员进入指定候考室后,关闭通讯工具,遵守时间,服从管理,如有违规按违纪处理,取消评审资格,不得参评。
4.《吉林市永吉县和吉林市四中中小学校职称答辩时间公示一览表》见附件,公示人员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自2017年12月15日至12月21日,公示期满无异议人员正常参加答辩评审。
纪检监督电话: 0432-62048897、0432-62032856
业务咨询电话: 0432-62507807、0432-62022808
附件:《吉林市永吉县和吉林市四中中小学校职称答辩时间公示一览表》
吉林市人社局 吉林市教育局
2017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