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吉林省人社厅《2017年全省职称评聘工作安排意见》及省人社厅授权我市组建的建筑工程和卫生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委员会的有关要求,现对全市申报专业技术职称参加答辩人员进行答辩时间安排如下:
建筑工程系列2018年4月12日至4月14日例会
卫生系列2018年4月16日至4月19日例会
一、 答辩评审时间及地点
1.时间:上午参加答辩人员请于当日早7:30时前入场;下午参加答辩人员请于当日中午12:30前入场。(卫生系列具体人员分组和建筑工程系列分组情况详见附件;其中建筑工程每天4组,每组1-35号人员上午答辩,35号以后建筑人员下午答辩)。
2.地点:吉林市人才大厦5楼会议室(吉林市辽北路166号人才服务中心)
二、答辩评审相关要求
1.参加答辩人员必须准时到场,迟到或缺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2.答辩人员须携带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原件或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未带上述证件的视为自动放弃。
3.答辩采取自述和问答相结合方式进行,答辩时间为每人不超过5分钟;主要结合自身工作业绩、成果、奖项等方面进行答辩。
4.答辩人员必须遵守考场纪律,听从工作人员的引领和安排,严禁将手机、电子通讯设备、书籍等与答辩评审无关的物品带入侯考室及考场,否则将根据违纪情况,给予相应的处理,取消答辩资格。
5.各单位收到通知后,请尽快通知相关人员,按时参加答辩。
吉林市人社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
2018年4月10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