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保障职工的生命安全和健康,促进用人单位做好工伤预防工作,降低工伤事故和职业病的发生率,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吉林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吉林省工伤预防费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前阶段工伤预防项目征集的报名情况,工伤预防联席会议研究确定了吉林市城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吉林市职业病防治院、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公司吉林石化分公司、吉林化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四家企业申报的工伤预防项目。现予以公布。
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