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市人社发〔2021〕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吉林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吉林市肉牛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吉市政办发[2020]22号)文件精神 ,经市政府同意,特制定《创业担保贷款推进吉林市肉牛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细则》,现将《细则》印发你处,请结合实际做好贯彻落实。
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吉林市财政局
吉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吉林市农业农村局
中国人民银行吉林市中心支行
2021年2月20日
关于创业担保贷款推进吉林市肉牛产业
高质量发展的实施细则
为更好的打造特色地域经济,按照市委市政府总体部署,通过创业担保贷款政策全面助力我市肉牛产业健康发展,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乡村振兴,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大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力度全力支持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的通知》(财金〔2020〕21号)、《吉林省创业担保贷款实施办法》(长银发〔2020〕186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吉林市肉牛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总体安排部署,发挥创业担保贷款助推大众创业作用,充分调动广大农民参与肉牛养殖创业致富的积极性。到2022年底,计划发放专项促进肉牛产业创业担保贷款(以下简称“致富牛创贷”)2亿元,扶持5000户农民创业增收。
二、政策支持范围及标准
(一)贷款对象
法定劳动年龄内(男60周岁,女50周岁),有创业意愿,身体健康,诚实守信,在吉林市辖区内取得营业资质的肉牛养殖户。
(二)贷款额度
每养殖一头肉牛可贷款2万元,单户最高贷款额度原则上不超过4万元。
(三)贷款期限
贷款使用期限以3年为宜,对按期还款、信誉良好、具有发展前景的可继续提供贷款扶持,累计不超过3次。
(四)贷款贴息
“致富牛创贷”专项用于发展我市肉牛产业,政府全额贴息。从2021年起,根据最新创业担保贷款政策执行文件规定,贷款利率按照上限为LPR+150BP(贷款市场报价利率+1.5个百分点)执行,其中,LPR-150BP(贷款市场报价利率-1.5个百分点)以下养殖户承担部分由市财政给予全额补贴,其余利率部分按照创业担保贷款政策规定予以贴息。
养殖户贷款贴息还需满足以下条件:除助学贷款、扶贫贷款、住房贷款、购车贷款、5万元以下小额消费贷款(含信用卡消费)以外,申请人提交贷款申请时,本人及其配偶应没有其他贷款。
(五)贷款担保
吉林市就业服务局、第三方担保机构、经办银行三方机构签署合作协议。养殖户应向第三方担保机构提供土地经营权抵押、公职人员担保等方式作为反担保,第三方担保机构与属地政府共同承担风险责任,并可按贷款额度的年化1.5%向养殖户收取担保服务费。
(六)养殖保险
落实肉牛养殖保险政策,采取政策保险和商业保险相结合方式,尽最大程度降低养殖户和第三方担保机构风险,支持我市肉牛产业高质量发展。养殖户对使用创业担保贷款购买的肉牛原则上应进行保险。其中政策性保险每头肉牛保费500元保额10000元,保费补贴暂按各级财政承担80%,养殖户承担20%分担(具体比例及承担方式以省财政厅批复的2021年度中央特色险以奖代补名单为准)。商业性保险每头肉牛保费350元保额10000元,保费由养殖户承担。
三、贷款流程
按照“小规模、大群体,整村推进、分户饲养”的原则,“致富牛创贷”按照以下程序办理:
(一)各乡镇人民政府、涉农街道办事处负责开展前期核查并初步确定贷款申请名单;
(二)经办银行依据申请名单进行资格初审及按照有关程序查询征信报告;
(三)各乡镇人民政府、涉农街道办事处负责通知并协助养殖户准备贷款资料(以土地经营权抵押作为反担保措施的,必须提供不低于7亩土地经营权证);
(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各乡镇人民政府、涉农街道办事处提供的名单依法为养殖户办理营业执照;
(五)第三方担保机构与养殖户及相关乡镇人民政府、涉农街道办事处签订三方合同,落实反担保手续,并向市就业服务局提供担保函;
(六)市就业服务局审核贷款资质,向经办银行出具担保函;
(七)经办银行建立贷款档案,完成贷款发放;
(八)各乡镇人民政府、涉农街道办事处负责监督贷款资金用途;
(九)风险管控。如出现第三方担保机构代偿情况,各乡镇人民政府、涉农街道办事处负责土地经营权及时流转,以土地流转收益归还第三方担保机构代偿资金。如土地流转收益不能得到落实,造成第三方担保机构实质性损失,由第三方担保机构与各乡镇人民政府、涉农街道办事处所在城区(开发区)各承担50%损失。
四、申请资料
养殖户需填写《吉林市“致富牛创贷”申请表》并提供以下材料:
1.借款人及其配偶信用报告;
2.借款人及其配偶身份证、户口簿、婚姻证明;
3.借款人2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2张);
4.营业执照或有关部门颁发的经营许可。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市直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指导各城区、开发区切实做好创业担保贷款的申请发放等一系列工作。市就业服务局定期梳理汇总工作开展情况并报市委市政府;各城区、开发区要高度重视,夯实责任,加大宣传力度,积极组织属地乡镇街道做好创业贷款政策的贯彻执行;各县(市)要参照此实施细则,结合本地实际,研究制定属地创业担保贷款支持肉牛产业发展的实施方案。
(二)明确部门职责
各城区(开发区)的乡镇人民政府、涉农街道办事处指定2至3名专门人员具体负责发展肉牛养殖贷款政策宣传、审核拟养殖户基本信息并登记汇总、指导养殖户准备前期审批资料及负责做好贷款资金的使用监管;市就业服务局具体负责创业担保贷款贴息资格审核及申报;第三方担保机构依据相关合同落实反担保措施;经办银行具体负责资格初审、登记建档及贷款发放;市农业农村局具体负责组织申请地方优势特色农产品保险以奖代补试点;市财政局具体负责筹措地方配套贴息资金;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具体负责依法为养殖户办理营业执照;中国人民银行吉林市中心支行具体负责协调出具信用报告并对符合再贷款条件的经办银行发放肉牛产业相关贷款给予再贷款支持;保险公司负责保险政策宣传,对养殖户购置的肉牛进行保险。
(三)优化办理流程
积极推行“一站式”服务,简化流程,采取多部门联合办公、现场办公等方式,实行资格审核、尽职调查、贷前调查“多审合一”,避免重复提交材料,贷款现场审核可视情况采取电话、网络、视频等方式进行。
(四)落实相关责任
各城区(开发区)的乡镇人民政府、涉农街道办事处在对肉牛养殖贷款的监管中,要发扬“严、细、深、实”的工作作风,将这项惠民政策落到实处,支持更多的农户养殖肉牛谋发展,对工作开展和监管不力将根据相关规定追究责任。各肉牛养殖户要做到贷款专款专用,对出具虚假资料骗贷、将贷款挪作他用或到期不返回贷款的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