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及申报人:
按照省人社厅职称评审工作安排和授权批准,根据吉林市职称评审工作进展情况,现将档案系列、农业系列相关级别(副高级和中级)职称申评人员答辩评审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答辩人员范围
2023年7月9日(周日)
在吉林市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参评档案、农业系列职称且符合申报条件缴费成功的人员。(名单详见附件)
二、答辩地点
吉林市劳动大厦(松江东路45号),答辩人员从位于欣然街的西门进入院内,到七楼阶梯教室候考。
三、相关要求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本次答辩评审工作,要指派专人负责,务必将此通知内容传达到本单位每一个参评人员,确保参评人员准时参加答辩。申报人员必须严格遵守考务纪律,对任何违规、违纪人员一律取消参评资格,并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2.请参加答辩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严格按照答辩报到时间(见附件)报到,答辩顺序现场公布,迟到或缺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未按规定时间报到人员,不得进入评审现场。
3.因紧急公务出差或因病未能到达现场参加答辩的参评人员,需在7月7日15:00时前由申报所在单位出具证明材料(单位加盖公章)并注明联系方式发至指定邮箱。审核意见由市人社局通过指定邮箱回复。审核通过人员可采取远程视频连线的方式进行答辩。审核未通过人员,未到现场答辩的取消本次答辩资格。
4.答辩采取自述+问答方式进行,参评人员自述3分钟,专家将结合申报材料和专业领域自述内容进行2分钟提问,总体时间控制在5分钟。
5.评审结果将于7月10日在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和吉林省职称管理平台进行双公示。
联 系 人:郭德杰、齐峰
联系方式:0432-62507807
邮 箱:664705248@qq.com
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