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社局关于2021-2022年推进法治建设工作情况

时间: 2023-08-09 16:47

市人社局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扎实推进《吉林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具体实施。主要负责人牢记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把学习习近平重要讲话作为常态,及时掌握省、市主要领导重点工作部署,带动班子成员依据三定方案,全面实施人社领域授权法律法规,严格执行相关规范性文件。突出以人为本的工作主线,抓住干部队伍建设总思路,在提升工作中强化法治建设。

一、学习党二十大精神

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于2022年10月16日至22日在北京举行,市人社局第一时间组织全体干部全程观看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及时跟进会议进程。按照中共中央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决定,以及省、市学习安排,坚持全面准确,深入理解内涵,精准把握外延,在系统内组织原原本本、逐字逐句学习党的二十大报告和党章。努力把握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世界观和方法论,牢记必由之路,深刻领会过去5年的工作和新时代10年的伟大变革和从现在起的中心任务。更加坚定不移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工作落实情况

(一)提升考核权重

按照国家和省相关要求以及省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在绩效考评中进一步加大法治政府建设考核赋分权重等有关事宜的通知》(吉绩效办字〔2022〕2号)精神及具体要求,第一时间优化绩效考核权重,将绩效考评权重中法治政府建设指标考评分值调整为不低于5%的标准。同时明确市本级法治政府建设考评,由市政府绩效考评办公室(市人社局)负责整改权重,县(市)区法治政府建设考评由市县(市)区绩效办(市发改委)负责。

(二)明确工作要点

市人社局每年均针对法治工作制定工作要点。2021年初制发2021年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法治工作要点》分别从坚持依法科学决策、巩固“放管服”改革成果、实施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打造过硬的法治工作队伍等五个方面,确定全年法治工作的主要内容、根本依据、理念原则、流程机制、基本要求。突出在工作中促进法治建设在法治建设中做好工作的理念,为完成全年法治建设工作提供规划准备。2022年局班子成员按照各自分工,综合国务院、人社部、省人社厅、市委市政府等相关规划、纲要和通知精神,制发2022-2023年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法治工作要点》,综合国家、省最新法规、政策和业务工作部署,全面规划部署部门法治工作,将上级决策部署具体到实际工作当中。为进一步实施“法治社会”“法治中国”“法治政府”“八五”普法等纲要规划相关具体要点,落实省、市法治工作要求,提高地区人社法治建设水平明确了具体指导意见。

(三)完善决策机制

近年连续将完善决策机制纳入法治建设工作要点,从遵守法定权限、遵守法定程序、遵守法定职责三个方面,落实行政决策机制。从确定决策目录、依法重大决策、规范工作决策、包容创新决策、注重要素决策、实施执行评估等六个方面规范决策行为。主动接受市人大、上级机关、审计机关、广大群众监督,杜绝违法违规弄虚作假现象,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做好决策公开工作。根据工作需要与相关社会主体协商并听取意见,对暂无明确规定的探索性改革决策事项,在明示法律风险后提交决策讨论。依据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注重要素决策。确定日常决策目录,要求严格依据目录进行决策。目录之外凡涉及全局性或可能重大影响事项,均要求提请讨论。严格依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实施重大决策,坚持考核局外聘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制度,明确合法性审核硬性规定。加强规范性文件动态管理,落实审核、公示、备案制度,杜绝越权、违规、阻碍市场竞争等现象。

(四)加强基金监管

按照《关于防范化解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风险的指导意见》(吉人社函[2021]1号),制发《吉林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提升年行动实施方案》,成立以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社会保险基金管理提升年行动领导小组,对11个方面,22项工作任务进行了分解,明确了完成时限和责任处室。完成企业申请补贴资质、专业科目竞赛项目、申请补贴单位资质档案等审核。核查下岗失业人员参加培训期间缴纳养老保险情况,按照《关于专项整治虚构劳动关系骗取失业保险待遇问题的工作方案》,加强企业现场核查,对领取失业补助金人员进行重点抽查。定期查询社会保险基金监管软件系统,督导县(市)整体推进软件使用,整体推进吉林地区软件监管工作。设立监督举报电话并向社会公布,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有效衔接机制,保障基金安全。

(五)加强日常法治工作

1.依据三定方案明确权责。依据权责清单实施工作,依据规范文件规范工作。实施“人社服务快办行动”工作措施,落实权责事项动态管理责任,及时调整权责事项要素。严格按照公示权责清单要素开展工作,加强“照单行权”、“照单履责”监督完善监管制度。严格执行本级规范文件初稿拟制、意见征集、合法审核、签署印发等程序,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公示、备案、问效制度。加强合法、公平性审查,杜绝违反公平竞争标准的政策措施出台,禁止设立行政许可、审批项目权力,禁止减损相对人权益,禁止增加相对人义务。按照谁制发谁负责原则,严格规范性文件动态管理。严格实施阻碍市场竞争、营商环境、对照民法典、统一大市场等专项规范性文件清理,及时作好备案公示工作。

2.加强疫情期间法制工作。疫情期间制定并印发了《吉林市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复工复产疫情防控管理指南》《吉林市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吉林市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疫情防控消毒工作预案》等文件,组织开展“无疫企业”创建活动,号召企业和从业人员积极投身抗疫实践。在国家和省政策的框架下,先后印发了《吉林市促进就业若干政策措施》《吉林市积极做好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就业的实施方案》《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服务企业月”活动实施方案》《就业创业政策指南》《贫困劳动力就业创业政策口袋书》《吉林市创业就业政策汇编》《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指导手册》,大力宣传国家及省出台的就业扶贫政策措施,促进政策落地惠民见实效。

3.积极推进政务公开利用局属网站和有关新闻媒体,依法及时公布信息。对群众实地或网上提出的问题,按规范程序进行研究,依法及时公示相关行政信息。用好“智慧人社”“政务外网”网上平台,加强部门间信息共享,推进便民数据服务信息平台建设。及时填报“互联网+监管”“吉林省政务服务平台事项管理系统”“吉林市权责清单管理系统”“双公示平台”“吉林市政务信息共享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用中国(吉林)”“人社局门户网站” 等公示系统。梳理国家、省、市三级共享需求,第三批证照29个,同意共享8个,第二批公共信用信息10个同意共享7个,第一批数据13个同意共享6个。

4.接受行政司法监督。保持首长出庭应诉率,不断强化行政授权意识和审判中心意识。坚持案件讨论会制度,召开行政诉讼案件讨论会30多次,及时完善证据调整答辩文书,不断提高诉讼证据质量。协调对接“府院联动”活动,及时反馈司法监督工作中的意见建议。坚持组织法庭观摩活动,积极参加检法系统征求意见会议。积极推进实施行政复议改革方案,维护相对人合法权益,为机关法治建设提供案例借鉴。强化行政执法、劳动仲裁司法衔接,不断丰富化解纠纷渠道,有效化解争议依法维护相对人合法权益。

5.完善劳动仲裁制度。跟踪新司法解释,加强仲裁业务培训,鼓励工作人员自学成才,仲裁院有1人通过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按规定程序分类处理信访投诉请求,引导来访人员依法解决问题,完善涉信访依法终结制度。分管领导在重要时期在信访一线靠前工作,落实社会矛盾预警机制,收集分析热点、敏感、复杂争议信息,加强群体性、突发性事件预警监测,加强部门之间和内部机构的协调,及时化解矛盾。

6.做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落实机关党组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将“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论新思想新战略”作为专题纳入学习计划,开展宪法专题学习。落实领导干部学法、述法制度,抓好习近平总书记法治工作重要论述,宪法、民法典及部门法律知识的集体学习。谋划“八五”普法,发挥好所属宣讲团成员作用,结合工作特点分配学习时间,采用集中授课、集中阅读、分散自学、撰写心得等多方式开展学习。

7.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将普法纳入社会保险、行政许可、劳动关系、就业人才、事业人事、信访仲裁、劳动监察、基金监督等工作程序中。明确社会主体在劳动、养老、医保、工伤、失业、防疫等活动中的权利、义务,倡导依法解决争议纠纷基本方式。搭建法条与日常生活的桥梁,以学习兴趣为出发点,运用授课、书画、摄影、演讲、征文等活动方式普法。因地制宜编辑LED字幕,发放宣传资料,设置展板等增强宣传效果,用好网络、电视、广播等媒体,广泛普及人社业务法规政策,在所属网站、微信平台普及法律知识。

)强化行政执法工作

1.全面实施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按照谁执法谁负责的原则,依据《行政许可法》《社会保险法》《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管理暂行办法》《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办法》等规定,完善“四张清单”“红黑名单”,完善执法信息发布、使用、承诺制度,及时变更、撤销、修复行政执法信息。按规定采用文字记录、音像记录等方式进行全程记录,遵循合法、客观、全面,可全面追溯的原则,实施执法全程记录制度。实行“周调度”、“日通报”措施,提升平台转办案件的办结时效,形成闭环处置回路和快速转办机制,努力提高案件办结效率。

2.保障农民工的工资支付。根据省执法监察信息化监管平台信息,全面落实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和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开设管理制度。对市区29个、县(市)区17个在建项目进行专项检查。重点检查建设单位按时拨付工程款、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实名制管理制度、工资专用账户制度、工资银行代发制度、工资按月足额发放等各项制度落实情况。依法对3家单位进行了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在信用(中国)吉林市进行公示。对2家单位重大违法行为进行社会公布,对8家单位进行行政处理。对地区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进行考核,通过各级自查、实地核查、综合评议三个步骤,以查阅资料、现场考察、个别访谈等方式,全面梳理本地区根治欠薪工作,对发现问题督促整改。

3.实施根治欠薪专项行动。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根治欠薪冬季专项行动,全部办结省转办挂牌督办案件,圆满完成春节前“对查实的欠薪问题,农民工工资全部支付完毕”的目标。冬季专项行动对工程建设项目进行排查,及时为劳动者追讨工资,对因欠薪问题予以重大违法行为进行社会公布,将相关主体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对企业进行公示。

4.做好疫情期间劳动监察工作。在完成整体防疫任务同时,转发《吉林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实施办法》,完善《吉林市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2022年工作要点》,督促落实《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工时和休息休假权益维护工作的通知》。专门抽调人员,通过电话、视频,微信等方式对全市10个方舱医院、9个隔离点、1个隔离方舱项目进行核查,督促用人单位在保证工程顺利完工的同时及时支付工人工资。根据项目建设情况,依法及时返还守法项目企业保证金,减轻部分企业的负担。

5.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成立以局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分三个阶段对线上线下各类人力资源服务主体(含职业中介机构、人才中介服务机构、劳务派遣机构等)各类招工用人单位开展检查。6月以来检查21家单位,进一步加强人力资源市场和劳动用工监察,清理整顿违规经营的职业中介机构,规范劳务派遣行为。计划根据检查结果对全市企业进行评比,严格审查申报劳动保障A级单位,对C级单位列为重点监察对象。通过专项整治行动,有效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进一步规范人力资源市场,促进“六稳”“六保”决策的有效实施。

)深化管理服务

1.努力提升就业服务效能。建立复工复产包保机制,开通24小时服务企业热线,组建就业服务专班,列出“吉林市就业服务员包保重点企业清单”、“吉林市50户重点企业及“专精特新”企业服务清单,图表化推进服务。指导县(市)区就业服务部门开展“春风行动”、“就业援助月”、“民营企业招聘周”等线上线下招聘会924场次,直播带岗145期,人力市场活力不断增强。加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规范化管理,对库存的14.5万份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制作电子档案,进行电子化管理,流动工作人员的人事档案保管更妥善、查询更便捷。针对疫情等突发事件,建立应急预案,开通居家办公线上渠道,利用网站、微信、电话等媒介开展公共就业“云”服务,2021-2022年,指导有招聘需求的1279户企业注册登录96885吉人在线”平台,发布岗位信息10726个;组织开发疫情特定公益岗位开发工作,援助重点群体就业;开通创业担保贷款申报电话热线,推行线上申报、容缺办理、视频考核新模式,解决复工复产企业融资难题;全面落实积极的就业政策,2021-2022年共筹集就业补助资金4.16亿元,全部用于发放各类补贴。

2.强化人才服务。疫情期间为保障流动人员人事档案业务正常开展,积极创新工作方式,采取不见面方式为办事群众开通业务线上预约办理服务,依托网站和公众号发布线上业务受理渠道和办理流程,为研究生审档确认开通绿色通道,保障特殊群体合法权益。立足业务职能加大不断线服务力度,提升网络招聘活动举办频次,做到活动天天办、职位每天发、岗位随时选,为企业在疫情过后尽快复工复产提供用工和人才支持,进一步减轻就业见习单位资金压力和求职者生活压力,为符合条件的见习单位和求职人员发放就业见习补贴和求职创业补贴,开通5个业务咨询电话,全方位为企业和个人提供人事人才业务、就业创业服务、政策解答、其他事项办理等咨询服务。疫情期间,为110多人提供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相关服务,组织45场线上助力企业复工复产专场招聘活动,发放求职创业补贴和见习补贴共计546.6万元,指导磐石市建成一家就业创业孵化示范园。

聚焦高校毕业生重点群体,通过开发就业岗位,推进双选对接,开展吉林市籍2022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名登记并提供“1311”精准服务(即1次职业指导、3次岗位推介、1次技能培训、1次就业见习机会),促进高校毕业生择吉留吉就业。共有10683名高校毕业生选择在吉林市和回到吉林市工作。

3.提升日常政务服务质量。制作行政审批高频事项业务培训手册,组织综窗工作人员定期学习研讨,增强高频事项办理能力。加强内部工作人员法制政策业务培训,开展三期行政审批工作人员法律知识和政策业务培训。以提高政务服务效率为重点,突出营商环境法治化培训,树立为企业发展服务的行政理念,推动人社专业法律知识及政策业务的全面落实。全面梳理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实行清单目录管理,积极向主管部门进行备案,进一步简化办事要件,精简办事流程,提升办事效率。坚持业务首问、首办负责制和“最多跑一次”制度,加强“好差评”评价制度管理,在窗口摆放“好差评”评价卡,便于线下办事群众及时反馈业务办理满意情况,不断促进提升服务质量,截至目前累计受理各类行政审批服务577件,办事企业群众获得感、满意度明显提升。

依据市政府下发的《关于“最多跑一次”改革事项清单梳理和办事指南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优化权责清单和办事指南。通过官方网站、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自媒体、印刷政策解读手册等媒介宣传发布市人社服务指南及相关审批流程,按要求检查申报条件和申报材料要求中模糊性表述或兜底性条款,确保表述准确无误。及时更新信用综合服务平台(吉林市)”,做到责任到人、具体到事、安排到位,完成了人力资源服务许可新编号公示、民办职业技能培训学校办学许可换发工作。截至目前已完成双公示系统行政审批事项登记292件,每月按时依规报送行政许可“双公示”台账,确保所有行政许可信息“应公示尽公示”。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务服务“一网通办”有关工作的通知》工作要求,积极配合吉林市政务服务网上平台的搭建和完善工作,政务服务事项及时向社会公布,并实时接受社会监督。行政审批业务做到“一窗受理”,系统办件,一网通办达到100%。依托“综窗”窗口及分厅窗口认真执行一次性告知制度,将政策解读手册以多种方式 宣传发布。在符合法定要求的基础上办事材料减少60%。

4.不断推进人事人才工作。落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制度,以法制化方式运行考试管理。事业单位新进人员一律实行逢进必考(除国家政策性安置、上级任命和涉密岗位除外),都要实行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开招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做到“三公开”,即信息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公开招聘工作前提应在编制、人员结构比例和岗位职数限额内进行。严格贯彻《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不断强化事业单位管理工作。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印发<吉林省人社领域全力支持抗击新冠疫情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吉人社发〔2022〕9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研究制定了吉林市《关于乡镇街事业单位专项招聘疫情防控一线做出突出贡献优秀社区(村)干部的实施意见》和《关于做好疫情防控一线做出突出贡献医务人员专项招聘工作的指导意见》。

落实对乡村人才组织职称评审部署,评选出本土的“土专家、乡创客、田秀才”。根据省人社厅《吉林省人社领域支持抗击新冠疫情若干政策措施人才人事激励政策措施操作细则》的通知(吉人社发〔2022〕14号),结合疫情防控一线专业技术人员和技能人员工作实际,推动各项激励关爱政策落地落实。在省人社厅工作部署下,落实快递员、网约车、直播带货等新型就业者新业态职称评价机制。

三、存在问题

(一)法治工作意识需要进一步提升;

(二)数字办公、数字政务、数字执法等数字处理使用信息能力需要增强;

(三)需要进一步增强对法治建设工作的调查研究;

(四)普法讲师团成员不足,普法课件缺乏实用性和吸引力。

四、下步工作

(一)通过法治方式强化人社服务“最后一公里”工作。开展“企业用工服务专项行动”,支持企业开展内部团队创业创新和外部孵化,做好省公共就业服务标准化试点工作,完善标准体系,健全户籍地、常住地、参保地、就业地公共就业服务供给机制;

(二)使用96885吉人在线”,依托全省统一的“互联网+”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吉事办”PC端、移动端等渠道,汇聚各类信息与服务,实施“想就业找人社、缺人才找人社”推进就业服务,由线下向线上拓展,力争实现全省通办全网通办;

(三)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开展“企业和谐劳动关系促进行动”,坚持“谁执法、谁普法”,广泛组织开展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宣传;

(四)监督用工企业补齐劳动者权益保障短板,确保公平就业、工资支付、工时休假、劳动安全卫生、基本养老和医疗保险等基础性制度政策落到实处执行到位;

(五)深入实施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等专项行动,整治职业介绍领域违法行为;

(六)加强劳动保障监督,依托“全国根治欠薪线索反映平台”和“吉林省执法监察信息化监管平台”实施源头治理,集中治理拖欠劳动报酬、违法超时加班问题,依法维护劳动者权益;

(七)开展“根治欠薪冬季专项行动”,及时将发现的欠薪问题化解到位,确保农民工工资支付行为得到有效规范;

(八)完善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机制,畅通裁审衔接,保障劳动者合法诉求得到及时回应和客观公正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