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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工作报告

时间: 2026-03-03 11:48

2025年,市人社局在市委、市政府坚强领导下,紧扣“建设法治人社”目标,坚持问题导向与底线思维,将法治建设融入根治欠薪、就业创业、人才服务等民生实事,以“小切口”推动“大提升”。

一、2025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争议化解机制务实有效

建立“案件挂签”制度, 100余件行政争议全部实现“一案一表、全程留痕”。完善府院联动常态化机制,与市中级法院、长春铁路运输法院、吉林铁路运输法院召开联席会议5次,参加全国性培训3次。就工伤认定证据标准、特殊工种退休等疑难问题形成统一意见。全年处理行政争议108件,有效推进部门法治建设,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保持100%。通过府院联动,就养老审核相关政策进行深入探讨,提前化解10余件,维护相对人合法权益。

(二)根治欠薪工作扎实有力

深入开展“薪安吉林”创建活动,创建“薪安项目”89个,创建率达45%。截至目前,全市各级劳动监察机构本级受理、上级督办、平台转办、市长热线等渠道的欠薪线索,全部实现“动态清零”。组建“化解欠薪工作专班”,排查政府投资和国企项目318个,有效维护合法权益。全年对1家企业实施失信联合惩戒,对3家企业重大违法行为社会公布。

(三)执法规范化建设稳步推进

完成劳动监察体制改革后续衔接,指导城区、开发区承接执法职能,确保改革期间“工作不断、力度不减”。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执法,印发《严格规范行政检查工作方案》,对照63个具体现象开展自查整改。组织行政执法APP培训、司法部视频培训等6场次,14名执法人员持证上岗。落实“行政执法十个禁止”,建立“行政处罚与刑事司法双向衔接机制”,草拟《行政执法分析报告》等3份万字报告,梳理与税务部门的执法边界。

(四)普法宣传形式更加多元

组织参加人社部“法治护航·保障民生”法治知识竞赛,选拔3名选手进入省队集训。开展第五个“民法典宣传月”活动,在北山公园、世纪广场举办主题宣传。创新“普法小贴士”每周推送,覆盖干部职工500余人。编印《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漫画口袋书。

(五)解决缺工少人难题

城镇新增就业2.5万人,完成全年任务的74.6%;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40.8万人,完成全年任务的102%;重点群体职业技能培训5958人,完成全年任务的64.1%;实现高校毕业生择吉留吉15562人,完成全年任务的89.68%

(六)推进“高效办成一件事”

“退休一件事”体制机制进一步完善,特殊工种筛查大数据移交38035人,审核后移交社保16181人,社保实际兑现待遇9270人。实现工伤保险认定、鉴定和待遇支付一网通办、全程网办。开展“家门口”劳动能力鉴定服务。主动抽调专家到外县(市)开展“上门鉴定”服务。实现社会保障卡重点乡镇全覆盖。累计签发电子社保卡221.95万张,占持卡人比例63.51%

(七)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签订“综合集体合同”1372份,覆盖职工67223人。优化“三方七家”多元预防调处机制。加强源头治理,强化协商和解,打造劳动争议“一站式受理、一揽子调处、全链条解决”服务新模式,全市共受理仲裁案件919件(市本级257件),仲裁调解结案率91.62% ,调解率为 69.61%,促使仲裁调解结案率达到90%以上。

二、2025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执法队伍建设尚有短板

个别干部“重业务轻法治”,个别工作人员证据意识、程序意识不强,基层执法力量薄弱,改革后市本级专职监察员仅4人,与《劳动监察员管理办法》规定的专职化要求差距较大,“小马拉大车”矛盾突出。

(二)执法协调机制尚未理顺

劳动监察职能分散在5个处室,缺乏统一协调机制,存在“多头执法、重复检查”风险。与税务部门的社保费执法边界尚未需进一步厘清,全面加强对《社会保险法》第六十三条、第八十三条第三款理解。

(三)数字应用能力存在滞后

部分案件仍依赖文字记录。电子劳动合同、执法案卷需进一步规范。网络平台功能整合不足,需加强根治欠薪平台数据共享,个别执法人员对信息化系统操作不熟练。

(四)普法宣传工作力量薄弱

普法讲师团成员不足10人,且多为兼职,课件更新周期长。对群众关切的社保转移接续、工伤认定标准等热点问题解读不够精准,普法活动覆盖面和影响力有限,“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在需要加强。

三、2025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一)压紧压实法治责任体系

局主要负责人在工作中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导为主线,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以党规党纪和宪法法律为根本活动准则,牢记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头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承担组织推动学习贯彻的领导责任。2025年,成立局主要负责人任班长的法治工作专班,完善法制审核小组,印发《法治工作要点》《学法普法工作安排》等文件12件。建立“领导干部包案制”,班子成员分片包联重点风险项目,定期召开法治专题党组会研究解决法治工作重要问题。将法治建设纳入年度考核,权重不低于5%,实行“德能勤绩廉法”六位一体述法,机关中层干部和所属事业单位副职以上领导完成年度述法。全年组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2次,309名干部参与法治人社知识竞赛和司法部门组织的线上答题活动。

(二)指导规范涉企执法检查

局党组高标准落实中央、省、市各级有关部门就严格规范涉企执法检查工作的各项指示精神。局主要负责人高度重视,611日组织召开行政执法工作会议,就规范涉企执法检查工作进一步提出工作要求,对行政执法一般程序进行专题培训,从规范行政检查主体、检查事项、检查程序、检查纪律、检查技术等五个方面进行规范,依法依规减少对企业正常经营行为的干扰。局党组听取关于全局规范涉企执法和涉企为民服务的工作汇报,传达学习了市纪委工作专班的指示精神。局主要负责人进一步强调严肃工作纪律,提升思想、聚焦问题、整改发力、规范基础、压实责任,严格依法行政,落实“首违不罚”、“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机制,热情服务企业、无事不扰,分管领导对规范涉企执法检查和涉企为民服务工作实行“一岗双责”。

(三)分析研判涉法涉诉事务

局党组对涉法涉诉事务高度重视,严格落实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制度,对相关案件组织局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相关业务处室认真研判。一是局主要负责人严格规范应诉流程。确定案件应诉规则和一般程序,要求业务处室对涉法涉诉案件认真研判败诉风险,填写案件情况表并随法律文书一并挂签,提高工作人员依法行政工作意识。二是加强与法律顾问单位联系和律师工作对接。在法律顾问费用有限的情况下,通过竞争性谈判聘用4名律师作为局法律顾问,在涉法涉诉案件出庭应诉、日常法律咨询、重大法治审核等工作处置中发挥关键作用。对业务处室、单位提出法律服务要求的,统一填写申请表,由所在处室、单位负责人签字后,统一委派律师跟进,提升法律服务质量。三是积极发挥府院联动作用。主动发起、开展府院联动5次,落实首长出庭制度,年度局主要负责人出庭应诉1次,副职分管领导出庭5次,四级调研员出庭2次,均就事实、证据、程序积极发表观点,全部胜诉。组织机关中层以上、事业单位副职以上负责人20人观摩庭审。

(四)高位推动学法普法工作

局领导对法治工作高度重视,坚持带头学法、模范守法、积极用法、全面普法,高标准策划学法普法工作。一是抓好理论学习。局党组带头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等列入年度学习计划。二是明确学习任务。按照要求订购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办公室、省司法厅编写的《吉林省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学习共性清单简明读本》,及时配发给局领导和各相关业务部门并组织学习。同时,发放《吉林市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汇编》、《吉林市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国家法律汇编》、《吉林市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地方性法规规章汇编》,进一步充实学法材料。结合工作实际,形成市人社局领导干部学法个性清单,报市委依法治市委员会备案。

(五)全面推进法治信访工作

局党组积极落实《信访工作条例》,进一步规范全局信访工作流程,制定《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管理办法》,围绕“五化四到位”要求系统构建全局信访工作流程,着力破解原有堵点难点,从源头预防、风险排查、受理接待、引导分流、办理处置、协同化解、监督督办、责任追究等各个环节全流程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关口前移处理行政争议和信访事项,推进行政争议协调化解在一线、在苗头、在基层。通过明晰责任链条、提升办理质效、强化权益保障,全面提升信访工作法治化、规范化水平,以信访工作提质增效带动人社领域整体治理能力升级。

四、2026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总体思路

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聚焦城市治理实际和人社民生短板,以“夯实基础、理顺机制、提升能力、防范风险”为主线,着力解决2025年暴露的突出问题。2026年力争实现:行政诉讼败诉争取零败诉,欠薪案件按期办结率保持100%,专职执法队伍提法能力有效提升,执法记录备案进下加强,提升新业态领域政策覆盖率。

(二)六项重点任务

1.健全执法机制,解决“谁来执法”问题。针对劳动监察职能分散、专职力量不足的突出问题,2026年上半年完成执法机制优化。一是借鉴长春、四平做法优化专职人员行政执法能力。二是协调编制、司法、税务部门,通过专家论证明确执法事项清单。三是统一执法标准,编制《劳动监察综合执法操作手册》,明确检查流程、证据标准、文书模板。四是建立处室间协调联动机制,每月召开执法协调会,避免多头检查、重复扰企。

2.强化数字赋能,解决“怎么执法”问题。立足现有数字化基础,务实推进智慧执法。一是升级执法装备,为一线执法人员配齐执法记录仪和移动执法终端。二是全面落实行政执法APP使用,实现现场检查、证据上传、文书生成“一键操作”,降低基层使用门槛。三是开展“数字执法”轮训,定期组织信息化操作培训,确保执法人员“人人会用、人人过关”。

3.补齐新业态短板,解决“执法依据”问题。针对新业态领域政策空白,立足吉林市实际,分步推进制度覆盖。一是开展新业态劳动者权益保障专项调研,摸清用工模式、社保参保、职业伤害等情况。二是选择2-3个平台企业开展职业伤害保障试点,探索按单缴费、按单理赔模式,积累经验后逐步推广。

4.深化争议预防,解决“案结事了”问题。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推动争议前端化解。一是设立“人社争议调解工作室”。配备专职调解员,对工伤认定、社保待遇等高频争议事项实行“调解前置”,力争50%以上争议在行政程序内化解。二是强化府院联动。与铁路运输法院建立“季度会商+个案研讨”机制,统一工伤认定、特殊工种退休等裁判标准,减少“同案不同判”。三是严格落实《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办理制度》。对败诉案件实行“一案双查”,既查业务瑕疵,又查责任落实,倒逼依法行政。

5.加强队伍建设,解决“能力不足”问题。针对基层执法能力短板,实施“能力提升工程”。一是扩充专职队伍。通过公务员招录、事业编转岗等方式,加强队伍建设。二是组织“执法实务训练营”。开展案例研讨、模拟执法、案卷评查,提升执法能力。三是鼓励干部考取法律职业资格,对通过考试的给予奖励。

6.优化普法供给,解决“实效不强”问题。结合线上线下各种平台,开展“人社学堂”活动,请各业务处室、单位负责人和业务骨干结合自身业务上位法授权依据、政策文件等讲授业务。针对普法力量薄弱、形式单一问题,实施“精准普法工程”。一是扩充普法讲师团至20人。吸收业务骨干、法律顾问、法官、检察官加入,建立“菜单式”普法课程库。二是开展“点单式”普法。根据企业、劳动者需求,定制“开工第一课”“返乡农民工专场”等普法套餐。三是利用新媒体普法。在抖音、快手开设“人社说法”栏目,制作“以案释法”短视频,用方言讲解工伤认定、欠薪维权等热点。四是强化“谁执法谁普法”考核,将普法责任落实情况纳入执法评议,杜绝“走过场”。

(三)三大保障措施

1.组织保障。完善局法治工作专班,和法治审核小组,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

2.经费保障。2026年法治建设列入经费预算,重点向基层执法装备、普法宣传、人员培训倾斜。配齐执法记录仪、移动执法终端。建设争议调解工作室和标准化听证室,加强新业态调研和制度设计。

3.监督保障。推行“行政行为义务观察员”制度,聘请执业律师12名,对重大执法活动进行现场监督。开通“12333执法监督专线”,接受社会监督投诉。建立“法治建设督查清单”,对执法不规范、应诉不积极、普法不落实等问题,严肃追责问责。

 

 

 

                                初审初校:张燕伟

                                复审复校:周  岩

                                终审终校:张文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