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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时间 |
咨询问题 |
回复内容 |
回复时间 |
20240109-4372-1184972 |
已回复 |
2024-01-09 |
公务员被采取强制... |
您好!感谢您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关注。 机构改革后,吉林市公务员局的相关职能已从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划转至中共吉林市委组织部。相关问题请向中共吉林市委组织部咨询。联系电话:0432-62010300。 |
2025-06-05 |
20240109-6098-1184971 |
已回复 |
2024-01-09 |
公务员退休工资 |
您好!感谢您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关注。 机构改革后,吉林市公务员局的相关职能已从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划转至中共吉林市委组织部。相关问题请向中共吉林市委组织部咨询。联系电话:0432-62010300。 |
2025-06-05 |
20240109-4277-1184913 |
已回复 |
2024-01-09 |
事业单位人员转正... |
您好!感谢您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关注。 按照《关于科学做好2023年度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吉人社函〔2023〕49号)要求,对通过公开招聘新进入专业技术岗位的,未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资格的大、中专毕业生试用期满后可聘任专业技术13级岗位,本科毕业生试用期满后可聘任专业技术12级岗位。如您符合上述要求,可向单位申请转正定级,单位同意后办理相关手续。咨询电话:0432-620487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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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5 |
20240109-6329-1184833 |
已回复 |
2024-01-09 |
公司安排全年大小... |
您好!感谢您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关注。 根据《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职工每日工作 8小时、每周工作 40小时。根据《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用人单位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用人单位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实行计件工资的劳动者在完成计件定额任务后,企业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的,应当分别按照不低于其本人法定工作时间计件单价的 150%、200%、300%支付其工资报酬。电话:0432-62049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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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5 |
20240107-5837-1184495 |
已回复 |
2024-01-07 |
社保补贴 |
您好!感谢您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关注。 抱歉给您带来不便,请咨询吉林市就业服务局,电话:0432-62047524。 |
2025-06-05 |
20240105-5044-1184408 |
已回复 |
2024-01-05 |
2023年吉林市事业... |
您好!感谢您关注2023年吉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含基层治理专干)工作。2023年吉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含基层治理专干)的岗位尚未全部公示,下一批公示按照招聘程序正在推进,拟于近期在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请您随时关注。联系电话:0432-620487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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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5 |
20240105-5643-1184384 |
已回复 |
2024-01-05 |
中级政工师同级改... |
您好!感谢您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关注。 根据您所反映的问题,请咨询我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联系电话:0432-62507807。 |
2025-06-05 |
20240103-2062-1183770 |
已回复 |
2024-01-03 |
吉林市继续教育合... |
您好!感谢您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关注。 继续教育考试查询,请咨询吉林市人事考试中心,联系电话:0432-62507975。 |
2025-06-0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