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工龄认定的相关问题

回复时间:2023-09-01 07:12


咨询主题:关于工龄认定的相关问题
咨询内容:领导好,本人2013年毕业,第一份工作在四平,2015年离职,中间几经辗转,2023年即将进入吉林市工作,新单位要求重新认定工龄,但是我上边这份工作劳务合同已经丢失,找原单位人事,对方说正常离职合同只保存了两年,现在已经无法提供原件和补签,但是有这家公司名头的社保缴纳明细和离职证明(盖章),上边有入职和离职时间,想问下:1、凭借离职证明和社保缴纳证明,是否可以认定工龄起始时间?2、能否提供吉林省或者吉林市关于工龄认定的相关文件?谢谢
回复人:市人社局
回复内容:

您好!感谢您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关注。

工龄的认定需要按照原始档案的记载进行审核。原始档案中记载不清晰、不一致的,必须以企业提供给的能证明职工当时从事工种和年限的原始材料为依据进行认定。如有相关问题不清楚,请您咨询电话:0432-620493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