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时间:2024-04-28 16:10
咨询主题: | 女职工产假问题咨询 |
咨询内容: | 本人咨询过吉林市卫健委,告知按照吉林省人民政府官网发布的(吉林省进一步完善和落实积极生育支持措施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吉卫联发(2023)56号,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女职工享受产假180天,现本人所在单位不实施该政策,说未接到上级发放的红头文件,针对此事,该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
回复人: | 人社局 |
回复内容: | 您好!感谢您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关注。 您的问题请咨询市人社局劳动关系处。电话:0432-620493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