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时间:2024-12-05 14:32
咨询主题: | 事业单位人员转正及职称评定 |
咨询内容: | 《关于科学做好2023年度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吉人社函〔2023〕49号)要求,未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资格的大中专毕业生试用期满后可聘任专业技术13级岗位,本科毕业生试用期满后可聘任专业技术12级岗位,硕士研究生毕业生试用期满后可聘任专业技术11级岗位,博士研究生毕业生试用期满后可聘任专业技术十级岗位。 针对上述相关规定,23年入职的事业单位专技岗人员(研究生),24年试用期满转正后定12级是否合理? |
回复人: | 人社局 |
回复内容: | 您好!感谢您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关注。 您的问题请咨询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电话:0432-6204879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