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时间:2025-07-30 14:34
咨询主题: | 要求实际用人单位补缴社保能通过行政程序处理吗,如果能如何处理,需要什么材料。 |
咨询内容: | 我被实际用人单位北京华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派驻到吉林省圣域人力资源有限公司,今年7月31日合同到期,吉林省圣域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对我发出不再续签的通知。因派遣协议不符合三性应属无效。故我的劳动关系仍存在于北京华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未经判决)我现在想追究实际用人单位华宇公司不同工同酬,补缴社会保险的责任。但我现在形式上缴纳保险的单位是吉林省圣域人力资源有限公司找的代理公司缴纳。切劳动合同上的工资与我实际的待遇不符。我是否能通过行政程序追究圣域人力资源有限公司或者北京华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的补缴社会保险责任。如果能,需要什么材料。 |
回复人: | 人社局 |
回复内容: | 您好!感谢您对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关注。吉林省圣域人力资源有限公司注册地为长春市,建议您联系长春市人社部门进行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