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订全市就业规划和年度计划;研究制定全市劳动力有序流动的政策措施,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参与拟订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并组织实施;参与拟订就业援助和特殊群体就业政策;监督指导各级就业服务机构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工作及创业促就业专项资金管理工作;贯彻落实国家、省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统筹组织制定和实施全市高校毕业生到基层成长计划(不含“三支一扶”)相关工作;组织实施全市就业创业工作目标责任制;负责市本级农村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创业培训机构的认定、创业培训师资管理及创业培训的组织实施和相关培训机构的监督管理;负责考核市级大学生创业园及省级大学生创业园推荐工作;承担吉林市农民工和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承担主管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管理,指导督促事业单位加强安全管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开展监管执法工作。拟订全市失业保险制度改革实施意见和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拟订失业保险相关政策和管理办法;完善失业预警制度,拟订预防、调节和控制较大规模失业的政策;拟订并监督实施经济结构调整中涉及职工安置权益保障的政策;指导监督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业务工作。